益执许字〔2025〕90004号
发布时间:2025-01-20 17:18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590004

 

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750631****,地址益阳市资阳区广场路171号,法定代表人王磊,身份证号码432301xxxxxxxx6053)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和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因新建的出行通道需要在益沅公路旁边移植和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樟树杆径为26-30厘米4株;紫叶李杆径为14-15厘米5株;水杉杆径为19-20厘米8株;红叶石楠球5株;紫薇杆径为6-10厘米22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158.40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5119日至20255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城市树木和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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