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整体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法治城管建设,为打造“法治益阳升级版”贡献城管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在2020年第17次党组会议“学习课堂”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建议》。2021年第8次党组会议“学习课堂”研讨学习许达哲同志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21年第13次党组会议“学习课堂”研讨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局属单位分别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二)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开展全面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公共法律与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专题宣传学习。在局门户网站刊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局机关庭院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橱窗,在局文化活动室设置了全面依法治国文化墙。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学习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
(三)出台配套措施。我局制定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益执通〔2021〕38号),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部署。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制定了《法治城管“十四五”规划》,草拟了《法治城管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部门党组执政水平
(一)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制度。一是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选聘了湖南义剑律师事务所、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湖南银城律师事务所各1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组织召开了局法律顾问工作对接会,提出了法律顾问对口联系、值班工作制度和要求。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培训3场次,参加案审会5场次,审核合同23份,提供一线执法大队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
(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局党组制定印发了《中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应当充分听取党组成员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意见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一)推进本部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风险评估办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益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正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二是根据《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对我局拟定的《益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和《益阳市建筑垃圾处置工地洗车平台及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技术和管理要求》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建立我局规范性文件台账,并根据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不合理罚款规定、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外商投资清理工作。
(二)推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一是我局完善了权责清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建立局属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局属单位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的通知》(益执通〔2021〕44号)。加强政府部门间协同,拟定了《益阳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规范》,以完成内部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报市人民政府发文。二是切实加强本部门合同、规范性文件等的审查,所有涉法事务均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查把关。2021年度,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23件次。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利用局门户网站开展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对全局的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和动态调整,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理流程、行政复议途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由裁量权基准及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等事项,并链接到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同时,我局加强了执法活动事中执法程序的公示事项,推进规范着装和亮证执法,在局各办公区域、政务窗口设置了岗位信息公示牌。我局还着重加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后公开事项的落实。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6宗、行政许可案件73宗,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已全部上网公示。对法人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全部按要求在信用益阳平台“双公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投入,规范音像记录,现有执法记录仪111台、“城管E通”266台,建设标准化询问室1个。同时,我局还梳理了行政处罚程序,制定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逐步完善了文字记录,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落实了执法文书说明理由制度。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成立了法制审核工作小组,明确局法规科为法制审核机构,负责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建立了局案审会工作制度,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2021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落实重大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组织召开局案审委会议5次,讨论研究重大、复杂、疑难处罚案件8宗。
2.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培训和考试工作。全局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06人。
3.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根据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我局制定了《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四)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办理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我局作为答复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二是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一是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将督察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在市信用平台进行公示,今年7月牵头本单位行政(涉企)检查工作,抽查3项行政检查事项,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挑选检查人员,在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查4家单位。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一)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普法工作实效
1.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案释法”、“释法说理”活动。一是2020年12月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执法人员184人开展了集中宪法宣誓活动;在火车站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设置宣传展板4块,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二是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中心城区20余处大型户外广告刊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图7000余次,号召主次干道500余家门店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组织在福中福广场、火车站前坪设置宣传点,发放宪法宣传资料200余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开展“我与保密合影”活动,组织14个局属单位200余名干职工打卡全市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在局门户网站发布违法停车、损坏城市公用设施、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案例8宗。四是开展“释法说理”,我局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节选法律法规原文,向行政相对人详细解释说明作出行政处罚理由。
2.2021年,局属各单位组织干职工开展在线观看庭审活动 7场次。
3.2021年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10余次。全局342人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实现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100%。2020年度,我局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8人进行了年度述法。
4.我局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法规、法制宣传专栏,刊载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在局机关电子屏刊播法治建设相关标语。在局办公区域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宣传橱窗。在局文化活动室设置了法治文化墙,开辟了法律法规图书柜,提供法律法规书籍供干职工阅览。
5.健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了《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层层压实普法责任,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一是学习宣传《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办法》,以《办法》为内容开展执法比武考试,到区县城管执法局开展专题宣讲5场,在网络平台发布《办法》及相关解读文章8篇。二是学习宣传《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养犬管理、烟花禁放、违法停放车辆执法、车窗抛物执法等职责开展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发布宣传信息20余篇。三是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集中学习,局属单位组织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3场次。
此外,我局还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一是开展禁毒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禁毒宣传信息20余篇。二是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宣传信息20余篇。三是开展防溺水宣传。出动无人机50余架次对下河游泳行为进行劝导,做法获湖南卫视专题报道。
6.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向国家、省、市推荐“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草拟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并强化审批事项事后监管。我局政务窗口按要求进驻市市民服务中心,按政策持续加大向各类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力度,探索制定市级层面向园区放权赋权指导性目录。我局分别赴高新产业园区和长春工业园区调研,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本部门下放的权限对园区加强跟踪指导,组织承接权限的园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继续配合相关单位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三是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制定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分别从精简审批大增效、执法办案大提质、服务企业大走访、民意诉求大化解、突出问题大治理、工作作风大提升、城管工作大宣传7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局属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走访企业200余家,解决问题30余个。
(二)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一是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二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的适用范围,持续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加大本部门执法力度,依职权查处在重大民生领域中发生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我局严格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违规摆摊设点、违法建设、违规处置餐厨垃圾、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未冲洗等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96宗。二是加强对涉嫌垄断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与经营行为。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任务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2021年度,局领导班子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8人开展年度述法。二是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1次,会议学习了“一规划两纲要”,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召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1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问题7次。三是制定印发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局属单位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四是健全法治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城管执法工作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进行督查,印发督察通报9期。五是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督察与指导。对局属单位开展案卷评查1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建设督察1次。对区县城管执法局餐厨垃圾执法、违建执法等指导、培训5次。根据省住建厅要求,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观看《2021年湖南省城市管理执法检查督导纪实片》。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工作联络。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法规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全局有公职律师3人,外聘法律顾问3人。二是加强工作联络。积极向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