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将“法治城管”纳入“四个城管”布局谋划,不断健全城管领域法规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工作推进的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2022年第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局属19个二级单位3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我局三季度法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党组依法执政水平。一是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选聘了湖南银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局法律顾问参加案审会6场次、审核案件18件,审核合同23份,参加听证会3场次。二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局党组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2022年度,我局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3项。10月,组织对局属单位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督查。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项目。2022年,我局负责承担《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我局坚持开门立法倾听民意,在市人民政府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到资阳、赫山、高新、桃江、安化、大通湖等区县(市)开展立法调研,深入社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居民家中倾听市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建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专家代表和市民召开《条例》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和报道。召开专家论证会逐条逐句逐字进行讨论,局法规科对《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条例》送审稿报市人民政府。《条例》于2022年10月1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第1号公告发布,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拟定“两个规划”。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拟定了《益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和《益阳市中心城区绿道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经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专家评审后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代市人民政府拟制了《益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对《益阳市城市管理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关于明确中心城区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职责管辖区域的通告》报市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三统一”。开展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规章、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活动。
(二)全面依法履职。我局及时梳理、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加强本部门合同、规范性文件等的审查,所有涉法事务均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查把关。2022年度,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23件次。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等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规范事中公示。183名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证换新,全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在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统一着装。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加强事后公开。2022年以来,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18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24份,做到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全部按要求在信用益阳平台“双公示”。1月底前按时报送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及有关数据。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装备配置齐全,配备执法记录仪111台、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8台,建设标准化询问室1个。规范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全过程记录,文字记录规范、要素齐全、填写规范、留档留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拟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范围,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制度,切实压实法制审核责任。2022年以来,组织召开局案审委会议5次,集体讨论研究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案件16宗。
2.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局183名执法人员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3.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出台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2022年3月,分2批次组织264名执法人员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题培训,邀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何太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我局拟对2020年12月出台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从完善立案管理要求、明确法制审核责任分工、落实违法线索移送管理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待集体讨论。2022年度,我局制定出台了《查处占道停车违法行为全流程操作规程(试行)》《益阳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着装管理规定(试行)》《首问负责制管理制度》《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度文件,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抓好问题整改。2022年9月,省住建厅对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反馈了5个方面13项问题。我局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求于12月22日前报省住建厅。
(四)着力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
(五)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10月,我局组织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将督察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初制定、备案涉企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完善“一单两库”建设,便于后续监管工作扩展和推进。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水平,依据备检企业主体类型不同开展业务检查。开展联合抽查,配合市住建局、市生环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进一步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切实做好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监管数据“应汇尽汇”。截至目前,所有行政许可均在局网站、市信用平台进行公示,今年7月牵头本单位行政(涉企)检查工作,抽查四项行政检查事项,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挑选检查人员,在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查四家单位,形成抽查报告和信息反馈表已报市优办备案。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在城管系统实施。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加强普法工作规划。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制定了《益阳市城市管理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健全普法组织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我局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教育,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学法5次。党组会会前“学习课堂”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2022年度,本单位335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我们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局领导班子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开展述法。落实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各单位分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观看庭审直播活动。2022年3月,我局分2批次对264名执法人员开展轮训,邀请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何太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
(三)加强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增强普法实效。我局建立普法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普法。一是抓好事前普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对执法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开。二是主动事中释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释法说理制度。三是加强事后普法。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指导管理服务对象依法改正违法行为,并在局门户网站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公示。及时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我局“徐某某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场地案”柔性执法典型案例被市司法行政部门采用。
(四)创新方式面向社会普法,营造浓厚氛围。我们精心设计宣传资料,精心制作宣传信息和视频,精心组织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运营线上宣传渠道。一是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在“益阳城管”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专栏,2022年发布以案释法案例25个。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集中宣誓和万屏联播宣传宪法。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国家安全宣传进社区、进网络、进景区、进农村。三是多种形式落实普法责任制。我们精心设计了垃圾分类、餐饮油烟、违法停车等宣传单,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精心制作线上普法宣传内容,2022年以来通过“益阳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140篇。此外,我们还利用无人机开展防溺水、疫情防控喊话宣传,广泛发动门店、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普法宣传内容。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我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和政务服务满意度上下功夫,根据我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要素,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一致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统一公布。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高频次审批服务项目均压缩到法定时限20%以内。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简政放权的文件要求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与服务事项。推进全链条放权,按政策持续加大向市县和各类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力度。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本部门下放的权限对园区加强跟踪指导,组织承接权限的园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空白。二是配合改革实施。继续配合相关单位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完善我局监管目录清单,逐步实现多平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动态调整、实时衔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监管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力争监管项目有检查、有数据,保证职责清单内的监管事项落实到位。着力推动“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实行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向办事群众主动提供前期指导服务,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同时通过局网站、公众号公示行政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媒体、审批受理窗口,向办事群众宣传“放管服”改革的意义,提高群众对“一网通办”的认识,同比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不断调整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坚持不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以提质提速为目标,减少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环节及不必要的申请资料,优化办事流程。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二是规范行政强制权使用。我局出台了《益阳市城市管理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将违法停放车辆拒绝驶离的行政强制权纳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范围,依法规范行政强制权的使用。
(三)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加大执法力度。2022年以来办理扬尘污染、油烟污染、露天焚烧案件29宗,确保蓝天保卫战实效;严厉打击违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办理案件29宗,捣毁“地沟油”提炼窝点15处;坚决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办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案件58宗。加强损害赔偿案件办理,2022年以来办理生态损害案件3件,赔偿金额20余万元,办理市政设施损害赔偿案件1件。二是加强涉嫌垄断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任务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按要求向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2021年度,局领导班子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9人开展年度述法。二是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3次,研究了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修订等事项。三是制定法治建设年度方案。制定印发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四是健全法治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我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拟于11月底对区县(市)城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对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年度考核。对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执法人员队容风纪等事项进行督查,印发督察通报21期。对局属单位开展案卷评查1次,印发通报1期。五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指导。制定印发了《2022-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任务分解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建设督察1次,印发通报1期。按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工作联络。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法规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全局有公职律师5人,外聘法律顾问2人。二是加强工作联络。积极向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七、加分项目
1.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出庭2次,出庭率100%。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承担《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起草任务,并按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