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5:30 作者:王莎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律,高站位部署调度,高标准狠抓落实,高质量实践创新,局系统全体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扩大)会议学习重点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10余次。二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我局第三次法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上级法治工作会议相关会议精神。三是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在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本年度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党组依法执政水平。

  我局严格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局党组议事决策严格遵照《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同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选聘了湖南银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局法律顾问参加案审会5场次、审核案件37件,参与我局民商事合同协议28份,参加听证会3场次。

  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制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我局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责任。今年我局共召开法治工作会议3次,年初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对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工作联络。我局重视法治队伍建设,除局法规科人员外,各执法单位均明确了法制分管领导和法制专干,建立行政执法三级审查制度,对我局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严格把关。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本年度我局主要承担了《益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益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益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三个办法的拟制,目前三个《办法》都已通过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环节,已按要求报送至市人民政府进行审议。二是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我局代政府拟定的三个《管理办法》均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专家评审等环节。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目前,我局有效再行的规范性文件共有5个,今年组织对所有的规范文件开展了自查清理活动。

  (二)推进全面依法履职。一是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公示。我局编制并公示权责清单265项,其中行政处罚237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10项。二是依法办理涉法事务。今年来我局共签订民商事合同28份,均送达我局公职律师和律师顾问进行审查,对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把关。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做好事前公示。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等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时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2023年度,我局210人具有行政执法证,2人具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三是加强事后公开。2023年以来,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24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31份,做到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全部按要求在信用益阳平台“双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定并推行《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通过文字、录像、录音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执法案卷的管理等进行严格记录归档。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的配置。各综合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记录仪141台、车载式记录仪2台、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8台、执法信息储存平台1台。执法记录仪人均比例达0.7台。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局法规科为法制审核专门机构,聘请律师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2023年以来召开案审会5次,讨论案件37件。明确审核事项。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将执法人员名单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对退休、换岗的执法人员的证件进行注销,今年对因退休或遗失等原因注销执法证5张,并及时上报到司法局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加大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2023年度,我局组织专题执法培训3次,参与培训有600余人次。同时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会等开展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学法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今年来,我局组织开展了文明执法“百日行动”,等系列活动,旨在不断提升我局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素质能力。开展“城管大讲堂”14期,业务培训人数达2705人次。

  (四)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来,我局通过调解化解行政诉讼案件13宗,均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回复行政复议2件,组织召开听证会7次。

  (五)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10月,我局组织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将督察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初制定、备案涉企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完善“一单两库”建设,便于后续监管工作扩展和推进。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水平,依据备检企业主体类型不同开展业务检查。全年开展行政检查7次,并全部在局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两法衔接”工作要求,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进行登记,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今年我局向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5宗。

  五、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工作实效。一是严格落实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挂图50余处,并指导华天大酒店、桃花仑路一中路口、万达等10余处电子显示屏刊登“国家安全”“宪法宣传”等相关宣传标语,制作并在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播放宣传“桃花劫----新时代新国安警示教育短片”、《民法典》释法和案例普法4篇。积极筹备并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全年制作发布典型案例和释法文章、小视频等144篇。

  二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教育,提升法治素养。今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学法3次。党组会会前“学习课堂”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本年度,本单位349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我们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局领导班子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开展述法。落实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各单位分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观看庭审直播活动。

  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局机关设置法治文化宣传墙,在局网站设置了法治栏目,并公布了文章137篇,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释法工作,发表释法文章14篇。四是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普法宣传、《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发放了普法维权、法治知识宣传页和宣传手册700余册,服务广大群众600余人次,义务解答法律咨询23人次。主动深入企业、工地开展普法,向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扬尘污染、噪音防治等方面释法。

  (二)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我局积极履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对照《益阳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细则》,及时报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台账及资料,做好我局“八五”普法自查自评,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下阶段普法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

  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根据我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和政务服务满意度上下功夫,通过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要素,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一致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统一公布。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高频次审批服务项目均压缩到法定时限20%以内。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简政放权的文件要求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与服务事项。推进全链条放权,按政策持续加大向市县和各类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力度。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本部门下放的权限对园区加强跟踪指导,组织承接权限的园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空白,今年我局向园区赋权12项。二是配合改革实施。继续配合相关单位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三是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制度。根据近年来我局行政处罚工作类型情况,制定了《企业合规性指导清单》,严格落实我局《益阳市城市管理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不予处罚案件7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12件,减免金额达130余万元。到优办备案涉及重大处罚案件1件。对于违法停车及时移车改正,后果轻微的,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免予处罚5.7万台次,累计发放《违停温馨提示单》6万多份,现场劝导各类不规范停车行为3万余台次。激发早夜市经济活力,规范早夜市经营区域75处。四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由我局牵头,与住建、环保、资规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益阳市城市管理领域监管执法联动协作办法》,完善我局监管目录清单,逐步实现多平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动态调整、实时衔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监管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力争监管项目有检查、有数据,保证职责清单内的监管事项落实到位。着力推动“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实行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向办事群众主动提供前期指导服务。同时通过局网站、公众号公示行政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媒体、审批受理窗口,向办事群众宣传“放管服”改革的意义,提高群众对“一网通办”的认识,同比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部门牵头起草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继续坚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继续深入落实《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二是规范行政强制权使用。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协助省厅执法监督局完善《湖南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并及时修改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三)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核查办理住建、资规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7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9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98件,简易程序案件111件。其中重点领域如:扬尘污染、油烟污染、露天焚烧案件22宗,确保蓝天保卫战实效;严厉打击违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办理案件18宗,捣毁“地沟油”提炼窝点10处,累计收缴违规收运餐厨废弃油脂近5.5吨,为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保障;坚决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办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案件79宗;燃气安全、户外广告、违法建设案件30宗,给市民营造了安全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涉嫌垄断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本年度依法查处企业的不正当招投标案件18宗。

  七、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度较为疲软,执法案件质量不高。2023年我局共办理处罚案件309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98件,简易程序案件111件,大部分单位达不到执法数量指标,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执法案件数量不多,同比其他地州市同类案件数量低。在案卷评查中,案件质量仍然不高,在各级部门案件抽查中,被抽查案卷仍存在多处扣分项。

  (二)法制培训仅靠法规科,各单位自主组织力度不够。各执法单位日常培训明显不足,有单位甚至全年未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会议,导致各项执法规定和措施、以及上级文件精神不能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执法质量提升难。

  (三)“三项制度”落实仍有差距。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不到位,在执法过程,执法人员依旧存在不开执法记录仪,不定期备份执法记录仪音像情况,在上半年检查时,有单位的存储平台全年无记录。下达处罚决定后,不能及时报送并按时限对决定书进行公示。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要求,一是完善执法制度,对照省厅要求对我局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进行修订。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对我局《办案规程》、《行政执法清单》进行调整更新。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大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推动典型案例和办案能手的评选活动开展。三是提升规范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我局普法工作重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心,继续开展好“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宪法日”等专项普法活动,继续推进法律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园、进社区等日常普法活动,继续做好以案释法、法规解读等普法释法工作。根据立法工作安排,积极推动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和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工作。

  (三)加强县市区局执法层级指导监督。根据省厅层级监督指导检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城管系统实际,对县市区局继续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局本级重点法治培训会议,加强办案能手的培养,做好执法案件评查及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提升执法能力素质。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和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做好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及时向市政府申报。根据起草要求,围绕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合法性、程序性等问题进行指导,并做好“三统一”规范管理,及时进行公示和备案。

  (五)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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