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车窗抛物违章业务办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9 10:0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出行,全力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全市工作部署,我局决定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车窗抛物违章业务处理。现公告如下:

1. 疫情防控期间,市城管执法局车窗抛物办暂停车窗抛物违章的现场处理等窗口服务。

2. 暂停对车窗抛物违章行政相对人发送或邮寄文书工作。

3. 我局于2020125日前发送的通知、执法文书等,行政相对人可以疫情为不可抗力的原因,申请在原定办理时限基础上进行延期。

4.我局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处理的抛物违章业务,将通过短信、咨询电话等方式告知行政相对人,并延期到疫情防控期结束以后再行处理,不因延期办理而加处罚款。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减少外出,注意将口罩等垃圾按规定投放至相应分类垃圾桶,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和市容环境。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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