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与47家零售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24-04-19 15:08     来源:大通湖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李佳航     [字体:  ]

为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加强各定点医药机构对服务协议内容的学习贯彻,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4月18日,大通湖区医保局举行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集中签订会议,与47家零售药店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会上,通报了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情况,针对一些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大通湖区医疗保障定点药店和定点门诊医疗服务协议》进行解读并进行业务辅导。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职责,要承担起基金安全运行的法律责任,服务群众的社会责任,合理诊治的道德责任,规范运营的诚信责任,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和执行;二要增强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三要立足长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理整顿,建立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织牢织密基金安全防护网。四要强化服务意识,将参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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