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6-02 17:32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王琪     [字体:  ]

6月1日,全市召开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医保局副局长张国勇主持,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及部分连锁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解读了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工作的相关政策,相关业务科室就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经办流程、技术规范、基金监管等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了定点零售药店申请门诊统筹服务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二要快速组织落地。要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安排,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对照标准,加速推进。三要落实动态管理。通过智能监控系统、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对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退出机制,对新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便利双保障。四要把好事办好。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职工门诊共济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让广大参保职工能够充分接受和正确理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增强参保人员政策调整后的就医购药获得感。要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满足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五要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数据分析,强化日常稽核和专项检查,加大智能监控系统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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