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益阳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3-11-30 10:48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体:  ]

2023年11月30日,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益阳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实施细则(试行)》(益医保发〔2023〕44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医疗保障监管体制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要求,建立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湘医保发〔2021〕65号)明确规定“各市州加快医保信用机制建设,推动医保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管理联动”。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章三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细则》的起草依据、适用对象以及医疗保障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明确了信用信息中基本信息、履约评价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信用承诺等具体内容。

第三章信用信息评价与公开。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A级、B级、C级、D级4个信用等级的具体评价条件。

第四章评价结果应用。明确了信用评价结果公开方式以及对信用评价结果分类管理。

第五章异议申请与信用修复。明确了信用评价结果异议处理方式和信用修复要求。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细则》解释部门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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