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7-30 09:0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体:  ]

2021年6月23日,益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通知》(益医保发〔2021〕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健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湘医保发〔2020〕5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湖湘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提高我市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市奋斗目标的部署要求,印发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针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在市域内就基本医疗住院在三、二、一级中医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70%-75%、78%提高至70%、80%、90%。

(二)医保总额继续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充分考虑中医药事业发展导致的服务量增加引起的中医药费用增长,合理补偿中医医疗机构因发展引起的费用增长,提高医保总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创新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监管模式。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雪亮医保”实时监控试点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临床疗效,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三、特色亮点

在政策范围内,首次对中医医院的原城乡居民提高10%的报销比例,每年将医保总额适当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提高中医治未病的技术和能力。探索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雪亮医保”监控,提高防范中医过度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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