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返回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5第7号)
2025-10-28 11:17来源: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湖南建锋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湾湖治超站、服务区、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龚超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16.7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