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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公告
2026-02-04 09:37来源: 沅江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83号令)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17号令),现将调整后的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公告如下。

一、税额标准

沅江市划分税额标准如下:二级土地10∕平方米,三级土地8∕平方米,四级土地6∕平方米, 六级土地4∕平方米,七级土地3∕平方米。

二、征收范围

沅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税额标准、适用等级及征收范围按照《沅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执行,建制镇征收范围统一明确为建制镇镇区范围内及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611日起实施

附件:1.沅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表

 2.沅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624


附件1

沅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表

 

县市区

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沅江市

 

10

8

6

 

4

3

 

 

 


附件2

沅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

县市区及功能区名称

适用等级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征收范围

沅江市

二级

10

 

1.白沙大道-金竹路-永兴路-桑园路-沅江大道-金橙北路-永兴路-琼湖东路北侧100米-下琼湖-琼湖东路南侧100米-新源路-巴山中路-金橙南路-狮山路-新屋路-站南路-益沅一级公路东侧80米-狮山路-益沅一级公路西侧120米-巴山西路-益沅一级公路西侧200米-浩江湖路-新坝湖路西侧200米-白沙大道所围成的封闭区域;

2.景星寺路-庆云山路南侧50米-加禾路-庆云山路北侧50米-吉人巷-莲花路-义和路-文化馆路南侧250米-景星寺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

 

三级

8

 

1. 沅舟路-白沙大道-蓼叶湖-柳庄路-沅田路-槐柳路-新源路-下琼湖-上琼湖-新坝湖路-文体路-浩江湖路-西堤路-沅舟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二级区域除外);

2. 新中路-鑫海路-加禾路-港口路-莲花路-庆云山路-新中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二级区域除外);

3. 与四级区域相邻的主干道,往外延伸30米。

 

四级

6

 

1. 西堤路(至与蓼叶湖西路交界处)-蓼叶湖-桔城大道-沅纸大道-东堤路-镇江塔路(原建设路)-石矶湖-镇江塔路(原建设路)南侧360米-上琼湖-环湖西路东侧350米-南洞庭大道-浩江湖-西堤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除去二、三级区域);

2. 与六级区域相邻的主干道,往外延伸30米;

3. 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4. 工业园区以内范围;

5. 船舶工业园核心区;

6. 南大膳镇:三角闸及其周边临路区域;沿河路:三角闸区域至文化路口两侧临路区域;

7. 草尾镇:草尾大道两侧临路区域;复兴路:华润路口至新建街口两侧临路区域;振兴路:复兴路口至农业银行两侧临路区域。

 

沅江市

六级

4

 

1. 城区定级区片内其他区域、从辣妹子公司沿老1831线至腾达公司、从建设路往南至太阳鸟公司、船舶工业园非核心区;

2. 胭脂湖街道:沅益路:邮电所至汽修厂两侧临路区域,供销大楼至水利会机关两侧临路区域;

3. 南大膳镇:沿河路:三角闸以西、文化路口至建设路口两侧临路区域;市场路两侧临路区域;文化路:中山路口至沿河路口两侧临路区域;书院路:南大河路口至文化路口两侧临路区域;金牛路、书院西路、新南路、膳食路、美食路两侧临路区域;

4. 草尾镇:沅漉公路:自大通湖路口至镇区内两侧临路区域;华润路两侧临路区域;运粮路:腾飞路口至振兴路两侧临路区域;复兴路、振兴路除四级外两侧临路区域;创新路两侧临路区域;

5. 泗湖山镇:人民东路、人民西路、朝阳西路、建设西路两侧围成的区域及两侧临路区域;

6. 茶盘洲镇:幸福路:两侧临路区域;

7. 四季红镇:塞阳运河至四季红中学、五星路至工业大道区域;

8. 阳罗洲镇:城中路两侧临路区域、城北路两侧临路区域、药山路两侧临路区域;

9. 黄茅洲镇:沿河路:子母城渍堤至新桥两侧临路区域;

10. 新湾镇:康复路:三角坪至农贸市场两侧临路区域;三角坪其及周边临路区域;

11. 南嘴镇:大桥路:茅草街大桥起两侧临路区域;新南路:明月路口至大桥路口两侧临路区域;

12. 共华镇:共华大道两侧临路区域;洞波路:水利宾馆至剧院桥两侧临路区域;剧院路:洞波路口至文卫路口两侧临路区域。

 

七级

3

 

1. 南大膳镇、草尾镇等2个建制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除四级、六级外其他区域;

2. 泗湖山镇、茶盘洲镇、四季红镇、阳罗洲镇、黄茅洲镇、新湾镇、南嘴镇、共华镇等8个建制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除六级外其他区域;

3. 胭脂湖街道除六级外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