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近期全区信息化项目摸底情况表明,赫山区目前仍存在项目统筹规划不足、重复建设现象频发、数据共享壁垒突出、资源使用效率偏低等问题。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政策精神,为规范赫山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互通,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建立统筹集约、规范高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结合赫山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51号)
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22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七章三十一条,从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建设实施、验收评价、运维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进行了规范。旨在通过加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项目规划、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和监督管理各环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应用成效。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了文件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建设管理内容与原则,明确了区数据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管理职责。
第二章项目规划计划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等内容,对项目增补作出了规定。
第三章项目审批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审查、采购管理、审批时限等内容,对评审专家选取、项目建设启动实施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上云管理、数据编目等内容,同时对项目建设变更作出了规定。
第五章项目验收和运行后评价。主要包括项目验收流程、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绩效评价、运维管理等内容。
第六章项目监督管理。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
第七章为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