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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商务局 2025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6-03-20 11:27来源: 桃江县商务局

2025 年,我局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桃江县 2025 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核方案》及相关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商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完善、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商务领域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现将 2025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推进。局工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年初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考核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地、高效推进。

二、深化法治宣教,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坚持以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及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核心,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常态化学法制度,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

1.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工委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工委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将党纪党规融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期组织全员学法。

2.规范执法人员学法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 以案说法,组织学法交流研讨,采取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更新法律知识、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执法风险防线。

3.完善学法考核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学法考勤制度,强化日常学习督促,将学法用法考评结果、普法考试成绩纳入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2025 年,我局干部职工普法考试通过率达 100%,干部队伍法治思维与依法履职水平稳步提升。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 开展 送法下乡活动。组织企业学习《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 10000 余份,有效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

2. 组织专题法治培训。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培训成效显著。

3. 做好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积极参与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悬挂宣传横幅 30 条,设置宣传栏 10 个、宣传展板 20 块,发放宣传资料 10000 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国家安全意识。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 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结合工作实际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点问题,着力破解系统内法治建设难点堵点。

2.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符庚申同志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推进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我局法治建设仍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存在差距,主要问题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足,法治思维、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性有待提高;二是法治政府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部分行政行为规范性仍需加强;三是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一定程度制约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2026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工委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组织参加上级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用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与法制审查;健全执法程序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保障执法公正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全部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开公示。

(三)优化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方式与流程,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 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四)强化行政监督与责任落实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并重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同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及时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