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市局全面工作,主持市局党组工作。

邹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法规、信访、督察执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技术审查、建设项目管理、市政规划、山体水体保护、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咨询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法规科(信访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技术科、村镇规划科、建设项目管理科、市政规划科、山体水体保护管理科、督察执法一科、督察执法二科、督察执法三科。
联系市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咨询中心(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一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胡能灿(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局机关日常管理、综合调研、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产权产籍、财务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市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调研科、调查监测科、测绘地理信息科、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财务科、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协调科)。
联系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二分局。

姚懿(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储备、征地拆迁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所有者权益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工作。

余伟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建、市局纪检监察、人事教育、老干、群团、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规划展示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各群团组织。
联系市自然资源规划展示和档案馆、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曹光辉(三级调研员)
协助邹军同志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和资江两岸风貌管控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海英(三级调研员)
协助姚懿同志负责征地拆迁事务等工作,协助姚懿同志联系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嵘(三级调研员)
协助邹军同志负责市政规划和省运会场馆建设等工作,协助邹军同志分管市政规划科。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蔡鹏程(三级调研员)
协助邹军同志负责督察执法等工作,协助邹军同志分管督察执法一科、督察执法二科、督察执法三科。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红艳(总规划师)
协助邹军同志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咨询等工作,协助邹军同志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技术科、村镇规划科、山体水体保护管理科,协助邹军同志联系市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咨询中心(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磊(总工程师)
协助姚懿同志负责土地利用等工作,协助姚懿同志分管所有者权益科、开发利用科。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