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返回
桃江一案例入选省“首违不罚”典型
2026-02-04 08:58来源: 益阳日报全媒体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典型案例,桃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成功入选。该案体现了从“以罚为主”向“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转变,成为该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具体实践。

  2024年12月26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在不合格检验报告核查处置中发现当事人生产的浓香菜籽油酸价(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鉴于企业属于初次违法,产品未进入市场销售,也未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后果且后续整改到位,经综合裁量,我们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桃江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尹锋认为。

  在事实清晰、定性准确的基础上,该局最终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行政指导与法治教育,督促其彻底整改,严守安全底线。近年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执法观察期制度,2025年度柔性执法比例达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