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律规定业务管辖地: 益阳市
许可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许可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资料齐全。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市住建局绿化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的资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15个工作日;
(3)对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市住建局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资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必须公示的),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申办资料:
1、公司申请报告;
2、验资报告;
3、有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的毕业证、资格证(等级证)和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
4、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和法人代表法人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5、有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均需要社保凭据(凭据原件和彩色扫描件);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 益阳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市内20路、18路、10路、6路公交车政务中心下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0737-6204205 张灭资 0737-6204205 http://www.0737.gov.cn/structure/index.htm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市住建局监察室 0737-4216039 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 0737-680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