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帮扶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在每季末的10个工作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接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审核完毕后,在2个工作日内转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转来的职业培训补贴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费补贴直接划入承担帮扶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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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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