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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10-19 15: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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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6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4—2016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31日


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2014—2016年)

教 育强省战略实施以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培养了大批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湖南“四化两型”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长期投入不足 等原因,我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基础仍然薄弱,总体规模在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偏低;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与区域产业对接不够紧密;教师队伍结构不够 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尚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服务能力亟待提升。为加快发展我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我省“一带一部”建设重大机遇,围绕“四化两型”和教育强省建设,按照构建湖南现代 职业教育体系总体要求,以服务区域产业振兴为导向,以夯实基础能力为重点,以特色专业建设为突破口,统筹发展、整合资源,整体提升全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 展水平,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实现富民强省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统筹。突出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发展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严格落实普职教育协调发展要求,确保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规模稳步发展。

(二)分类推进。结合区域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和教育现状,分类规划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目标和主要任务,分类实行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确保攻坚计划有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突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确保攻坚取得实效。

(四)分级负责。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落实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攻坚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确保形成攻坚合力。

三、攻坚目标

到2016年 底,全省农村县市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每个县市政府重点办好一所示范(骨干)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 地区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水平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标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职业教育发展基础较好地区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 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标准,部分学校进入国家一流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全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基本形成,办学质量显著提升,有 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整体水平进入中部省份前列、接近发达地区,为构建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形成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布局。

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市州、县市政府要按每20万人口设置1所普通高中和1所 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要求,科学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有序撤并条件差、规模小、质量低的高中阶段学校,优化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确保区域内中等职业 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所数大体相当。鼓励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区域内办学资源,形成与区域产业特色相对接的中等职业学校布 局。

确保初中毕业生普职合理分流。市州、县市政府要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科学核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应届初中毕业生分流比大体相当。普职招生分流比低于45%的县市,要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合理分流初中毕业生,确保到2016年区域内普职招生分流比例大体相当、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1200人。

(二)着力改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加 快校园校舍提质改造。县市政府要把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按照事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分步骤、高标准提质改造校园校舍,完 善师生生活和体育运动设施,充实图书资料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公共教学设备,确保区域内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条件至少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县市政府 重点举办的学校至少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标准。

建设装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基地。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建设基本满足实践教学必须的校内实训基地。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要建设2—3个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相适应、工位充足、功能齐全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校企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与区域内规模企业或龙头企业共建数量足够、运行机制健全的校外实训基地。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要建设2—3个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加 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成网络全覆盖、硬件配置合理的校园网和交互式教育教学应用及管理平台。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中、高职院校与农村中等 职业学校合作,针对产业升级快、岗位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名师课堂”、“专递课堂”,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量身定做一批优质专业教学资源。

(三)加快建设对接市州优势产业的特色专业体系。

推 动专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市州政府要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积极引导学校增设产业发展急需、就业前景好的专业,调减 基础条件薄弱、办学质量差的专业,整合专业基础相近、办学效益不佳的专业,避免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形成定位准确、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建设格局。每 个市州建设3—5个深度融入产业链的特色专业群。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市州专业布局和特色专业群建设规划,调整专业设置,对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2—3个特色专业,整体优化学校专业结构。重点支持一批涉农专业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建设。

健 全特色专业产学融合发展机制。市州、县市政府要将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纳入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企业参与制度, 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育人才;支持学校参与区域龙头企业、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推动校企共建一批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 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推进特色专业深度融入产业发展。

开 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要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调整专业定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和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 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加强课程体系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构建适应技术技能 人才成长的课程体系。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 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

(四)全面提升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县市政府要按照“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施专业领军人才特聘计划,要将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县域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学校为每个特色专业设立1—2个特聘岗位,引进急需的专业领军人才。县市政府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紧缺专业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充实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团队。

继续实施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到2016年 底,市州、县市政府要通过送培、企业实践、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确保区域内每所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和专任专业教师轮训一遍,整体提升农村中等 职业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学的专业化水平。市州、县市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重点举办的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80%。

推进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建设。县市政府要支持学校组建1—2个由专业领军人才任首席名师、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业一线专家任教学名师、青年教师为成员的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围绕专业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改造、推广,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五)依托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

完 善统筹运行机制。依托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中心实施、群众受惠”的运行机制,健全由县级职教中心统筹职 业培训计划和经费管理、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为主实施职业培训的机制。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区域内职业培训项目和经费的比例至少达到60%。

健 全职业培训网络。优化调整职业培训机构,合理布局乡镇农校和社区学校,将县级职教中心建成县域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 育的开放性平台,组织优质职业院校教学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推进培训项目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 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市州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县 市政府是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责任主体。省政府主要抓好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重点支持全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和特色专业体系建设;市州政 府主要做好区域内攻坚统筹规划、学校与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并制订实施方案;县市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保障攻坚经费,落实攻坚责任。各级政 府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攻坚计划所涉及的学校基础条件改善、特色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机制、资源 统筹等重大问题,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对应相关目标任务牵头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落实相关责任,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保攻坚经费投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省本级财政在省本级教育专项经费中单列项目经费用于攻坚计划项目建设,按“以奖代补”原则,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特色专业建设给予奖补。全面落实已有的职业教育政策性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新增财政教育投入、教育费附加向职业教育倾斜,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攻坚计划。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 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严格按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建设项目 要求地方配套的,县市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全额配套。建立并实施职业教育特别是攻坚计划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公告和预决算公开制度。

(三)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市 州、县市政府要积极引导区域内的龙头企业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落实接收职业学校师生顶岗实习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企业技术岗位数和在职员工数 的一定比例分别安排学生和教师顶岗实习。积极搭建企校协同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将职业学校纳入技术创新体系,实现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与劳动者技术 教育同步,新技术产业化与新技术应用人才储备同步;引导学校通过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加快产业技术进步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建立完善校企合作激励补偿机 制,落实学生实习、职工培训、实训设备购买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四)实行目标考核。各 级政府要分年度确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目标,逐级逐部门分解攻坚任务与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是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要建立攻坚计划实施进度过程管理和工作成效公示制度,每年分市州、分县市发布攻坚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党政主要 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评估考核和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建设教育强县市区评估验收和创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的重要内容。加强有关部 门履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职责的督导。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一、形成与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布局

1

科学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确保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所数大体相当,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应届初中毕业生分流比大体相当。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部门和学校举办者

2014年底前

出台具体措施

持续实施

二、着力改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

到2016年,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条件至少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至少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标准。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财政部门和学校举办者

2014年底前

出台具体措施

持续实施

3

支持学校建设基本满足实践教学必须的校内实训基地。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要建设好2-3个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相适应、工位充足、功能齐全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财政部门和学校举办者

持续实施

4

支持学校与区域内规模企业或龙头企业共建数量足够、运行机制健全的校外实训基地。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要建设好2-3个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经信、财政、国资部门和学校举办者

持续实施

三、加快建设对接市州优势产业的特色专业体系

5

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形成定位准确、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建设格局。

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15年3月前

出台具体措施

6

每个市州建设好3-5个深度融入产业链的特色专业群。

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15年3月前

出台具体措施

7

指导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市州专业布局和特色专业群建设规划,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建设2-3个特色专业。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举办者

2015年3月前

出台具体措施

8

重点支持一批涉农专业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建设。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部门

持续实施

9

市州、县市政府要将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纳入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扶持。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国资部门

持续实施

四、全面提升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10

建立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专业领军人才特聘计划。实施紧缺专业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编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

2014年底前

出台具体措施

11

确保每所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和专任专业教师轮训一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重点举办的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80%。支持学校组建1-2个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

2014年底前

出台具体措施

五、依托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县级职教中心

12

依托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区域内职业培训项目和经费的比例至少达到60%。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信、财政、发改、扶贫、科技、安监等部门

持续实施

13

优化调整职业培训机构,合理布局乡镇农校和社区学校。组织优质职业院校教学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信、财政、发改、扶贫、科技、安监等部门

持续实施

六、完善保障措施

14

制定本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攻坚重点、时间进度、攻坚措施和责任分工。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

2014年底前

出台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

15

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攻坚计划责任分工,对应相关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财政等部门

2014年底前

出台具体措施并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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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作者: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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