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0-04-30 16: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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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益  阳  市  统  计  局

  (2010年3月22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的基本 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 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市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 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 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两年多的共同努力,益阳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基本完成。益阳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对8个区县(市)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8个普查小区的686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33.8‰),个体经营 户2862户(抽查比例约为10.4‰)。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8‰,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益阳市统计局将向社会发布益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益阳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5737个,与2004年[3]相比,增加5153个,增长48.7%;产业活动单位20304个,增加5006个,增长32.7%;个体经营户27.5万户,增加15.8万户,增长1.4倍;其中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7.7万户,增加0.6万户,增 长8.5%(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5737

  100

  企业法人

  8655

  55.0

  机关、事业法人

  2069

  13.1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5013

  31.9

  二、产业活动单位

  20304

  100

  第二产业

  4795

  23.6

  第三产业

  15332

  75.5

  三、个体经营户

  274887

  100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76995

  28.0

  第二产业

  8068

  10.5

  第三产业

  68927

  89.5

  与2004年相比,企业法人单位增加4440个,增长1.1倍。其中,国有企业274个,减少145个,下降34.6%;集体企业355个,减少258个,下降42.1%;股份合作企业86个,减少6个,下降6.5%;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569个,增加229个,增长67.4%;私 营企业6929个,增加4274个,增长1.6倍;其他内资企业338个,增加280个,增长4.8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8个,增加38个,增长1.9倍;外商投资企业46个,增加28个,增长1.6倍(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 重(%)

  合  计

  8655

  100

  内资企业

  8551

  98.8

  国有企业

  274

  3.2

  集体企业

  355

  4.1

  股份合作企业

  86

  1.0

  联营企业

  35

  0.4

  国有联营企业

  2

  5.7

  集体联营企业

  12

  3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7

  20

  其他联营企业

  14

  40

  有限责任公司

  370

  4.3

  国有独资公司

  9

  2.4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61

  97.6

  股份有限公司

  164

  1.9

  私营企业

  6929

  81.1

  其他企业

  338

  4.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8

  0.7

  外商投资企业

  46

  0.5

  分区县(市)看,拥有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全市前3位的有: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详见表3)。

  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有证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5737

  100

  20304

  100

  274887

  100

  76995

  100

  资阳区

  1653

  10.5

  2031

  10.0

  27565

  10.0

  6867

  8.9

  赫山区

  2921

  18.6

  4471

  22.0

  45115

  16.4

  12805

  16.6

  南 县

  1877

  11.9

  2355

  11.6

  44614

  16.2

  12927

  16.8

  桃江县

  2627

  16.7

  3381

  16.7

  49541

  18.0

  13932

  18.1

  安化县

  2962

  18.8

  3517

  17.3

  57525

  20.9

  9907

  12.9

  沅江市

  2455

  15.6

  3033

  14.9

  35438

  12.9

  11289

  14.7

  大通湖区

  288

  1.8

  572

  2.8

  6587

  2.4

  2106

  2.7

  高新区

  954

  6.1

  944

  4.6

  8502

  3.1

  7162

  9.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197个,占20.7%;批发和零售业1954个,占9.6%;教育1375个,占6.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7243个,占35.7%。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72.7%(详见表4)。

  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20304

  100

  农、林、牧、渔业*

  177

  0.9

  采矿业

  202

  1.0

  制造业

  4197

  20.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45

  0.7

  建筑业

  251

  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2

  2.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44

  2.7

  批发和零售业

  1954

  9.6

  住宿和餐饮业

  381

  1.9

  金融业

  747

  3.7

  房地产业

  320

  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5

  2.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79

  2.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1

  1.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12

  1.0

  教育

  1375

  6.8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88

  3.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1

  0.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7243

  35.7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27745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0.1%;建筑业42164户,占15.3%;交通运输业41636户,占15.1%;批发和零售业84458户,占30.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1040户,占14.9%(详见表5)。

  表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数量

  (个)

  比重

  (%)

  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74887

  100

  76995

  100

  工业*

  27745

  10.1

  6701

  8.7

  建筑业

  42164

  15.3

  1367

  1.8

  交通运输业

  41636

  15.1

  13992

  18.2

  批发和零售业

  84458

  30.7

  40320

  52.4

  住宿和餐饮业

  14367

  5.2

  6233

  8.1

  房地产业

  2550

  0.9

  35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08

  2.4

  566

  0.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1040

  14.9

  2312

  3.0

  教育

  647

  0.2

  263

  0.3

  卫生

  4206

  1.5

  2582

  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020

  2.2

  1180

  1.5

  其他

  3564

  1.3

  1444

  1.9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从业人员

  2008年末,益阳市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 数为119.7万人,与2004年相比,增加59.8万人,增长99.8%。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2.9万人,增加17.3万人,增长67.5%;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6.9万人,增加42.5万人,增长1.2倍。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45.8万人,占38.3%;个体经营户人 员73.9万人,占61.7%;其中有证照的个体经营人员22.0万人,占个体经营人员的29.8%。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15.7万人,占单位从业人 员的34.3%。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6.6万人,占36.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7万人,占14.6%;教育4.9万人,占10.7%;建筑业4.8万人,占10.4%;批发和零售业2.2万人,占4.9%(详见表6)。

  表6 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从业人员(人)

  比 重(%)

  合  计

  458163

  100

  采矿业

  5565

  1.2

  制造业

  165678

  36.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503

  1.4

  建筑业

  47759

  1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458

  2.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925

  1.1

  批发和零售业

  22417

  4.9

  住宿和餐饮业

  8836

  1.9

  金融业

  16467

  3.6

  房地产业

  5148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845

  2.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845

  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428

  1.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479

  0.8

  教育

  49153

  10.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145

  4.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71

  0.5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7141

  14.6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5%、11.1%、20.0%、36.1%和32.3%。具 有技术职称的人员10.0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21.9%;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共5.0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0.8%(详见表7)。

  表7 单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从业人员(人)

  比重(%)

  一、从业人员合计

  458163

  100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2265

  0.5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50709

  11.1

  具有大专学历者

  91500

  20.0

  具有高中学历者

  165481

  36.1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148208

  32.3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100308

  21.9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8160

  8.1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46968

  46.8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45180

  45.1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49549

  10.8

  高级技师

  1449

  2.9

  技师

  4587

  9.3

  高级工

  13914

  28.1

  中级工

  29599

  59.7

  三、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益阳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1173.3亿元,比2004年增加594.2亿元,增长1倍。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0.2亿元,比2004年增加99.4亿元,增长36.7%;集体企业资产总额103.3亿元,增加14.1亿元,增长15.8%;股份合作企业资产 总额25.3亿元,增加17.9亿元,增长2.4倍;私营企业资产总额199.4亿元,增加142.8亿元,增长2.5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27.1亿元,增加22.3亿元,增长4.6倍;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3.0亿元,增加1.2亿元,增长10.0%(详见表8)。

  表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亿元)

  比重(%)

  合      计

  1173.3

  100

  内资企业

  1133.2

  96.6

  国有企业

  370.2

  32.7

  集体企业

  103.3

  9.1

  股份合作企业

  25.3

  2.2

  联营企业

  0.6

  0.1

  国有联营企业

  0.0

  0.0

  集体联营企业

  0.2

  33.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0.2

  33.3

  其他联营企业

  0.2

  33.3

  有限责任公司

  199.6

  17.6

  国有独资公司

  26.9

  13.5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72.7

  86.5

  股份有限公司

  230.1

  20.3

  私营企业

  199.4

  17.6

  其他企业

  4.7

  0.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7.1

  2.3

  外商投资企业

  13.0

  1.1

  四、企业实收资本

  2008年末,我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5]总额为188.5亿元,比2004年增加91.1亿元,增长93.5%。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21.6亿元,减少7.5亿元,下降25.8%;集体资本17.2亿元,增加8.1亿元,增 长89.0%;法人资本44.4亿元,增加23.1亿元,增长1.1倍;个人资本94.8亿元,增加61.2亿元,增长1.8倍;港澳台资本8.0亿元, 增加6.3亿元,增长3.7倍;外商资本2.5亿元,减少0.2亿元,下降7.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3]数据比较:均为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同口径的比较,一、二、三号公报均如此。

  [4]从业人员:是指2008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5]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一、二、三号公报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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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湖南科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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