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明亮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朴生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邓月平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琼瑶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建中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玮瑛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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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人大信息网作者: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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