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办理的通知
YYCR—2014—17004
益建发〔2014〕37号
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
许可证办理的通知
中心城区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燃气企业设置销售网点,核发经营许可证。为维护中心城区燃气市场秩序,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决定于2014年完成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核发,目的是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
度,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部署
核发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10日),组织召开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经营网点许可证办理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核实(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25日),燃气企业对原已发许可证的经营门店填表上报,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根据门店规模、经营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第三阶段:规划定点(时间3月21日至4月15日),按照《益阳市燃气发展规划》,中心城区49个三级燃气供应站,市燃气办将依照“已发证站符合审查,新站标准建设”的原则,批准设置经营门店。
第四阶段:申报办证(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30日),燃气企业根据《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置规范》的规定,按照每个燃气企业不超过7个经营门店的规定,进行核发经营许可证。
第五阶段:清理整顿(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市燃气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中心城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非法倒灌倒卖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对有证门店进行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次年取消门店经营许可证。对为无证门店充装液化石油气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年检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中心城区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要加强燃气经营网点的管理工作。
附:
1、《益阳市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摸底表》
2、《益阳市Ⅲ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置规范》
3、《益阳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4日
附件1
益阳市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摸底表
单位:
门店名称 |
经营地点 |
经营负责人 |
经营规模 |
许可证核 发情况 |
人员培训情况 |
营业执照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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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面积 |
总存瓶容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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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益阳市Ⅲ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设置规范
为规范益阳市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下简称供应站)设置条件,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规范和规定,编制本规范。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一、本规范所称Ⅲ级供应站,指专门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销售,瓶库总存瓶容积≤1m3的固定场所。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二二次开发 二、供应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益阳市燃气发展规划》,同时应达到保障安全、方便群众、保护环境的要求。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三、站址宜选择在居民区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且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供应站供应半径宜为0.5—1km,供应站经营场所和瓶库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米。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四、供应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以下规定:1、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20m;2、距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12m;3、距民用建筑6m;4、距主要道路路边8m;5、距次要道路路边5m。
五、供应站的瓶库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瓶库内的气瓶应分区存放,即分为实瓶区和空瓶区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六、 供应站由瓶库和营业室组成的直通式房间,中间应设置不燃烧材料的安全隔离栏,其底部设置高度不应低于0.6m的实体隔离墙。
七、供应站可将瓶库设置在与建筑(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并应符合下列条件: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1、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2、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3、应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4、室温不应高于45℃;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5、至少配置8公斤干粉灭火器2具;
6、室内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并设置两个以上的通风口;
7、室内照明灯具、开关及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8、供应站应设置静电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9、瓶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八、在供应站的防火间距范围内,禁止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或从事其它危及安全的活动。
九、设置供应站的其它规定:KYe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1、供应站上岗人员必须经燃气主管部门考试发证(每个供应站配备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2、供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
3、供应站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进行市场销售,不得短斤少两,站内应设置价格公示牌和重量复检称;
4、燃气企业与供应站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供气合同书》;
5、站内按规定粘贴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3
益阳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审批事项
办理流程
审批部门 |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科室 |
局公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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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
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证核发 |
许可类别 |
特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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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单位和个人 |
许可证类型 |
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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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10个工作日内 |
许可证的 有效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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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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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2、燃气经营网点设置应当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3、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抢险预案; 4、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有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标准要求的消防、安全保护、抢险应急装备器材; 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和抢险人员经过燃气主管部门的燃气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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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地点 |
市住建局政务中心窗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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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材料 目录 |
1、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许可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 ; 3、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送气和抢险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每个网点至少配备2人); 4、燃气气源供应合同或协议; 5、经营场所证明; 6、经营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抢险预案和网点与燃气企业签定的安全责任书; 7、燃气主管部门对经营场所验收备案资料; 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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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程 序 |
1、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中心窗口(以下间称政务中心窗口)提供的经营许可申请表,并提交初审所需的相关材料。 2、受理:政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审查:政务中心窗口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分类,将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转至燃气管理管理办公室,由燃气管理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公用事业科审查,并将拟办行政许可批件和具体审查意见送政务中心窗口。 4、许可决定:政务中心窗口将呈报的审查意见和拟办的行政许可批件报局领导审阅。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许可送达:政务中心窗口将批件寄往申请人(单位)或通知申请人(单位)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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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措 施 |
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初审及批前批后的监督管理。在日常巡查中对扰乱燃气市场秩序和非法倒罐设点的单位和个人,将会同市执法局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