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低保今年又“提标”

全市近15万困难群众受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6-19 09: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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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近日,我市民政、财政、扶贫办、残联等4部门联合行文,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这也是继去年3月调整之后的又一次“提标”,我市近15万困难群众将由此受益。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兜底保障脱贫攻坚为重中之重,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去年,会同各部门出台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各县(区、市)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6.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通过开展低保清理整顿,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已建立并逐步健全。目前全市月均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5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20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达到430元/月/人;共有特困人员3.53万人,每年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03亿元。去年开始,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全市保障重度残疾人5.34万人,共发放金额3399.9万元;全市保障困难残疾人5.83万人,共发放金额1546.9万元。

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此次“提标”已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对照新标准实施。就城市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而言,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与2018年保持一致,仍为43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从不低于32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32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200元/年提高到3480元/年,人均救助水平从不低于17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185元/月。与此同时,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与2018年保持一致,仍为56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160元/年提高到4524元/年。全市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标准从不低于66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720元/年。

据了解,此次“提标”,我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将强化资金保障,做好资金测算,统筹使用上级补助资金,认真组织好提标资金发放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将强化监督管理,健全督查机制,确保提标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等方面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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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谢辉 曾艳责任编辑:何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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