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市、区两级执法部门联动,强制拆除赫山区大禹广场12间共500多平方米违建车库。
2011年,当事人蒋某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与政府租赁的土地内外搭建了一些车库。到2012年底,因该区域属西流湾大桥建设范围,相关部门便与蒋某终止了一年一签的租赁合同,并发出搬迁通知。
但直到2014年西流湾大桥即将启动建设,蒋某也只拆除了原合同范围内的违建,对另外12间车库不予理睬。赫山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4次判决蒋某应无条件、无补偿拆除和搬迁,相关部门也多次沟通,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蒋某仍拒不执行。今年4月,西流湾大桥建成,市城建投公司因要完成大桥附属设施的建设,便申请了此次强制拆除行动。
本次行动,市城管警察大队、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赫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金银山街道等部门组织出动60多人,动用挖机一台、炮机一台,依法对这500多平方米存量违建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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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曹臻伟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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