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我一大队决定对停放在红星停车场内逾期不来处理的132台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逾期不来处理的车辆将在公示结束后依法处置。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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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交警支队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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