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10-09 09:5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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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9


 

益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轻重缓急及治疗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疾病种类及病情变化情况进行诊疗和转诊。为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新秩序,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确保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稳健运行。

(二)目标任务。2016年,初步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和临床路径;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益阳市中心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服务和门诊服务。益阳市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传染病医院)为市级传染病集中收治定点医院,负责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传染病患者(含血吸虫病)的集中收治,接受各区县(市)定点医院转诊的传染病患者,指导区县(市)定点医院传染病医疗救治。益阳市安定医院(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市级精神疾病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接受各区县(市)定点医院转诊的重症和疑难精神疾病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区县(市)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超出服务能力的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疑难病转诊以及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超出功能定位和超过服务能力的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逐步建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目录,将服务功能定位具体化,为分级诊疗提供患者科学、合理、有序分流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发改委,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途径,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重新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适当向乡镇卫生院集中。在医疗资源短缺、距离主城区较远的地区可依托中心卫生院建设县级医院分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中医、康复、护理等特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传统优势。(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适当放宽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相对成熟的二、三类技术的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创建三级医院,提升在县域医疗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县级中医医院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中心并对外开放,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探索区域注册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

6.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药监局)

(二)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1.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规范双向转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收治病种、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明确诊治范围,制定完善双向转诊标准、转诊程序,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原则选择多家定点转诊医疗机构,签署转诊服务协议,并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对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以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对下转患者上级医院应明确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建立定期随诊制度。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实行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发挥三级医院在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方面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运行效率。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护理人员共同组成医疗团队方式,对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从三级医院及时转出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需要功能锻炼或者长期看护的患者,由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康复、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诊疗服务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促进上下联动。以益阳市中心医院为龙头,以益沅桃城镇群的综合医院为重点,吸纳全市血防、精神卫生、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建立辐射全市的综合医疗中心。以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为龙头,建立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立辐射全市的中医康复诊疗中心。以益阳康雅医院为龙头,建立市级医养结合中心,带动全市各综合医院周边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以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为龙头,以中心区域为重点,建立市级妇幼保健中心。县域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疗联合体。强化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医疗联合体内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通过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轮岗、远程诊疗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下沉基层,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协同,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医疗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充分发挥《益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和《益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重点发挥益阳市中心医院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慢性病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

2.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到2016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逐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预约挂号,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家庭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服务单元等付费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探索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按人头打包付费。继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规定病种(急诊、抢救除外)未经转诊到县级或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提高个人自付比例1015%。(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4.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根据价格总体水平调控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5.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拓展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来源渠道。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6.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管。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将机构功能定位实现情况、转诊标准和出入院管理落实情况、双向转诊制度实施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将基层首诊率、平均住院日、转诊率、县域就诊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负责人任职的重要依据。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阶段(201610月底前)

深入区县(市),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区县(市)医改办成员单位及医院代表对我市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研究分析国家和省里关于开展分级诊疗的政策,市直相关部门出台分级诊疗配套文件,区县(市)出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组织实施分级诊疗工作。

(二)督促指导阶段(201611月底前)

市医改办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区县(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落实。

(三)年度考核评估阶段(201612月底前)

1130日前,市医改办制订分级诊疗考核评价工作方案。1231日前,市医改办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区县(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考核评估,并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712月底前)

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

(五)目标实现阶段(202012月底前)

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长期性和复杂性并存的系统工程,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指导专业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发改部门要统筹协调医疗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加强康复护理机构建设,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三)稳妥推进试点。各区县(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工作。市医改办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并通报进展情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附件:分级诊疗制度工作部分配套文件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

 

制订分级诊疗配套文件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配套文件

牵头部门

时间进度

1

出台关于实施基层首诊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10月底前

2

出台关于调整医保报销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月底前

3

出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

各区县(市)

10月底前

4

出台家庭签约服务相关文件

市卫生计生委

10月底前

5

出台益阳市分级诊疗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市医改办

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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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何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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