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3-14 08:5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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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7-04001

 


益教发〔2017〕2号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17年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科、考试院、职成科、民办教育科、教师工作科的副局长、考试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宣科、考试院、基教科、体卫艺科、职成教科、计财科、督导科、纪检组、监察室、教师工作科、民办教育科、教科所、装备所等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职成教科科长、考试院负责中考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市) 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区县(市)初中毕业生工作与中小学招生工作,并于3月底以前将本区县(市)考试与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我局备案。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属地原则开展相应工作,服从当地区县(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和指导。

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由各区县(市)承担主体责任。

1.合理划片,做好入学登记、审核、公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可采取“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的办法划定招生范围。建立由相关学校、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工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对象进行摸底、核实,并进行公示,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读问题,按《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益教通〔2009〕89号)执行。

各单位要将各学校招生信息(含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要求、招生区域、招生时间、公示时间、报到时间、报到要求、联系电话等)和就读学生信息向社会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按要求招生。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要求做好招生以及学籍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合理划片、阳光招生、有序入学的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按“一校多片、一片多校”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招生,可按照“摇号定位”的办法进行录取。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要在学校总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学位,用于招收服务半径范围内(小学500米、初中1000米)的学生,具体比例和招生办法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确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要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原则上按规定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出现大班额(超过55人)现象。

三、关于初中毕业生工作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1.扎实做好招生宣传。坚持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市局将审核市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对取得招生资格的学校将在《2017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中予以公布。未经我局审核备案并公布的学校不得在我市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和招生活动。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所属各区县(市)教(体)育局统筹安排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对学生、学生家长有关招生政策和改革内容的宣传力度。在志愿填报以前,各学校必须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会,认真做好《致全市初三毕业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讲、发放和回收存档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5月15日至5月24日主动联系区县(市)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对《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给全市初三毕业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宣传,重点宣传今年的中招政策的变化、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面的信息。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检查、督促各初级中学将我局印制的《2017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及时张贴到校、到班,并保留到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市局在中招工作督查中将对学校或班级进行中招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有关的辅导用资料、家长签到册、视频图片,区县(市)电视、报纸等宣传资料进行检查。

2.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益教发〔2016〕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以区县(市)为单位确定A、B、C、D等级的比例,其中A等为毕业生人数的30%,B等为40%,C等为30-25%,D等为0-5%。各区县(市)可以根据学校当年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的抽样情况,参照往年学校的发展水平,确定各学校各等级的比例,再由学校组织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输入“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录取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招管理系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等级入围的依据之一。在中考考分公布之前,利用家长会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告之学生家长。

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认定、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含体育、艺术)成绩及格或通过补考及格,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缓发毕业证书,须在一年之后到其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其综合素质已达到C等以上的标准方可补发毕业证书。

6月10日前各区县(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优惠加分信息统一汇总到中招管理系统并报送市局中招办。

3.合理安排和引导初中毕业生分流。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照“控制普职比例、控制普高规模、控制办学班额”的要求,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中要主动对接新高考,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提早做好应对新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预留出应对学生选课走班、职业生涯指导、研究性学习以及其他活动课开展的教学用房。

各区县(市)要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和普高不高于55人/班、职高不低于20人/班(特殊教育除外)的标准,向我局申报高中阶段分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我局审核后统一下达。

4.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相关学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网上志愿填报须知》,让学生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志愿填报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于7月11-13日在益阳教育网(www.yiyedu.com)上填报,学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打印纸质志愿表,经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初中学校汇总,由所在学校送区县(市)教育局存档。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学生及家长对志愿填报自行负责,密码只能由学生及其家长掌握。

学生在规定的范围内填报同一类别(包括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四类学校)两个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同一类别的两个志愿为平行志愿。

在我市异地就读的初三毕业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志愿。如要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志愿的,须于中考报名时在就读学校填报《回乡就读高中学校志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申请表由就读学校交所属区县(市)中招办审核、盖章,再交市中招办统一填报此类志愿。中考后网上志愿填报时,此类学生不再填报志愿,就以《回乡就读高中学校志愿申请表》的志愿为准,到时市中招办对此类学生也不会下发志愿填报帐号和密码。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学生可以跨区县(市)填报市内任意两所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类(限招初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中考报名时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此类报名信息。另外须在5月底以前,按市局教师工作科相关要求填报《益阳市2017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申请表》(纸质志愿表),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其中一个直接志愿,一个服从志愿(只限报名初选阶段)。填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咨询户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局中招报名和考试要求。

5.切实抓好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要按照规定的时间(4月21-30日)做好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尤其是对于异动学生和外地回益参考的学生,要逐一落实报名信息。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制度,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既是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招生考试。在我市就读而未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能录入高中阶段学校,不计入毕业学校年度学生毕业率。

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由市局组织命题、制卷、组考、评卷,全市统一考试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其中经典诵读知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安全教育知识内容以10-15分纳入语文、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健康知识等学科考试;创文创卫知识以5-10分,其他有关专题教育知识以适当分数纳入思品学科考试;创“两型”社会知识以10分纳入地理学科考试),体育健康知识20分,艺术50分。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全市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是由市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要求,由各区县(市)自行组考的科目,包括体育80分(体育测试80分),实验操作30分,信息技术20分。体育测试、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分别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体育、艺术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7〕23号)、《关于做好初中毕业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益教通〔2017〕24号)执行。

今年市内初中毕业生未参加我市2016年初二生物和地理考试的,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初二生物和地理考试。外地转入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已在我市参加生物、地理中考的除外)凭学校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局开具的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成绩证明单办理相关手续。

各区县(市)要根据市局的组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选配素质较好的高中教师担任考室的主监考。各区县(市)申报有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原则上要集中组考。

各区县(市)中考考点要相对集中,考点要全部启用屏蔽设备,要对学生和监考员全部进行安检。要严密组织考试,严防试卷泄密和考试舞弊行为。评卷工作由市局统一实施网上评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查卷。

6.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要求,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统一安排、阳光操作,确保同级同类学校和同等素质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达到初中毕业要求,取得初中毕业成绩的学生方可录取到高中阶段学校。区县(市)属普通高中只能在本区县(市)内招生(异地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就读的除外),市外就读学生要进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需达到初中就读地普通高中当年的录取标准并经市中招办批准录取方可入学。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均衡生招生计划和竞争性招生计划两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学校所属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区县市报工作方案时上报具体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计划,由在该校就读3年的应届毕业生中,等级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要求,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招生学校录取线的90%。如均衡生指标出现空缺,则自动转为竞争性招生计划。

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转变培养模式,积极创建特色学校。省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计划的5%(其他高中学校可参照执行),且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各区县(市)特长生招生如涉及的区县(市)没有相关专业的特长生,经生源地区县(市)中招办同意后可以跨区域招生,其他特长生不能跨区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招生,需要自主招生计划的单位(区县(市)、市一中)要向市中招办提出书面报告并确认,但自主招生比例不能超过2%。自主招生计划可以用于接收外地回益学生,外地就读回益读高中的学生须报市中招办批准后方可录取。不得使用自主招生计划在本市范围内跨区县(市)招生。

学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办法须报所属教育局批准,市中招办备案后公布实施。

民办高中可跨区域(区县(市))招生,但必须遵守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

严格执行学生优惠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加10分;少数民族学生,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城镇的加3分,散居农村的加5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学生加5分,其他不再享受加分。以上享受优惠加分政策的学生,录取时等级入围的学科中的一科可以降低一个等次入围。

中招录取采取“等级+分数”的形式进行,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学科等级入围、分数定人。语文、数学、英语以考生实际分数计入录取总分,体育按考生实际得分的40%折算计入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满分为46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六科,以及艺术(50分)、实验操作(30分)、信息技术(20分)三科总分,分区县(市)按考生实际得分排队确定等级,其中A等30%、B等40%、C等30-25%、D等0-5%,以上共7个学科等级项目作为入围条件。

录取时先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计划的1∶1.2确定各学校学科等级入围要求(学科等级相同时,物理原始成绩较高者优先)。在学科等级入围的情况下,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最后得分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B等(含B等)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学生,不能录入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从2018年起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和文化科目的等级同等作为等级入围的条件)。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九科)成绩全市拔尖的学生,等级入围的学科中的一科可以降低一个等次入围。

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科等级与分数要求,由市中招办划定并公布,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科等级与分数要求,由各区县(市)中招办划定公布。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其他高中(含市示范、一般高中、职业高中)两个批次分阶段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考虑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学生流失,录取时将剔除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培养预录人数,按一定的比例系数(市一中、箴言中学、桃江一中按1∶1.02,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按1∶1.05,市级示范性高中按1∶1.08,一般高中按1∶1.1)一次性录完,不再进行补录。其他高中阶段学校由各区县(市)确定录取方案和所属学校录取条件,组织招生录取,各区县(市)中招办须于8月10前上报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册审批表。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省厅规定的文件执行。

益阳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市一中除特长生、自主招生外,其余的招生计划按今年各区县(市)初三毕业生人数,以及近两年各区县(市)录入市一中的学生人数的相对比率分配到各区县(市)(分配的具体计划见招生公告)。益阳市一中在各区县(市)招收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学生所在地区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

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要于8月15日前分别报我局基教科、职成教科,分别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新生学籍。上报的新生信息必须包含姓名、中考报名号、中考总分等内容,经区县(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凡未经市局审批录取的新生,或未按要求上报新生信息及信息上报不全的,将不予注册。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其它学校已录取公示的学生。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采用提前开学、承诺减免学杂费和生活费、安排学生家长就业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和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凡超计划、低于相关录取线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不能发放毕业证书。严禁在招生工作中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泄露学生报名与考试信息。严禁在招生中设置壁垒和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隐瞒招生信息,限制志愿填报。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强迫或诱导学生报考指定学校。严禁代替学生填报中招志愿,更改学生志愿信息和密码。严禁买卖生源和变相买卖生源的行为。

2.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严格依规治考,按照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开展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尤其是中招工作有条不紊。

3.严格管理转学插班行为。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生”,更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所谓借读费、插班费、保籍费。要求到我市中心城区、各区县(市)县城所在地以及中心城镇的所有学校的插班转学学生,均要按要求填写《转学审批表》,由学籍专干汇总、经校长批准后,集中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决定(益阳市一中由益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其他任何人、任何情况不得转移学生的学籍。

各级学籍管理系统密码要分段设置,分开掌握,学籍系统要共同管理、集中操作、互相监督、定期检查。

4.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指导,要全程参与监督和管理,包括对招生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和落实处理。对招生工作中的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17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2017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全市文化科目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益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

2017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责 任 科 单 位

3月31日前

1.上报辖区内各高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市、各区县(市)计财科(股)

2.下达区县(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计财科

3.下发中招管理系统软件。

市教育局中招办

4.制定、下发中招文件。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5.召开全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

市教育局中招办

6.编印下发《招生公告》、《致全市初三毕业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市教育局中招办、计财科

7.各区县(市)上报考试与招生实施方案。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4月1-30日

1.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区县(市)上报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3.中小学招生宣传工作检查、督查。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4月25日-

5月25日

1.汇总、上报全市报名信息。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和特长生测试。

4.全市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5.上报试卷计划。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或基教科(股)、市教育考试院

5月15-24日

1.下发《中考志愿填报须知》。

2.召开家长会宣传中招政策,联系相关当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各初中学校召开志愿填报培训会,指导初中毕业生进行志愿填报。

各初中学校

5月25日-

6月14日

1.抽调中考命题、评卷教师。

2.命题、制卷。

3.制定中考组考方案。

4.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市教育考试院

6月10日前

各区县(市)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惠加分信息。以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文化生、特长生、自主招生)分类招生计划。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6月16-17日

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

6月19-30日

扫描评卷,处理违纪学生成绩,成绩数据汇总。

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中招办

7月1-5日

在益阳教育信息网、各初中学校公布学生考试结果。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7月6-7日

各初中学校受理学生查分申请。

市教育考试院

7月8-10日

上报查分信息,组织查分,通报查分结果。

市教育考试院

7月11-13日

学生填报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7月17-20日

1.公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等级条件和分数线。

2.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并在益阳教育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8月10日前

第二批录取: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8月15日

区县(市)上报录取方案、录取名册审批表。

市、区县(市)教育局基教科(股)

10月20日前

普通高中新生电子注册。

市、区县(市)教育局基教科(股)

10月—12月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分析,试卷分析。

市、区县(市)教育局基教科(股)

附件2:

2017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全市文化科目

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6日

8:00—9:30 数学

10:15—12:15思想品德、历史

14:30—16:30语文

17:15—18:05艺术、体育健康知识

6月17日

8:00—9:30英语

10:15—12:15物理、化学

14:30—16:30地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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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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