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南县人民政府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级初评意见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4-08 16: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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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级初评意见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益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团于2016年年4月5日-6日对南县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督导初评。评估组按照《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听取了南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台账资料,核查了相关经费账目,抽查了明山头镇、华阁镇的教育工作情况,对中鱼口常西完小、县实验小学等学校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将评估意见综合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我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共有7个方面31项指标,评估组根据要求,重点对每所学校的“师生比、教师学历合格、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教学设备值和生均藏书”10项核心指标进行了核查。结果是: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10项核心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南县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南县

师生比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

生均

校地

生均

校舍

生均体育场馆

实验室

六大功能室

图书室

生均教学

设备值

生均

藏书

综合评估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达标学校总数

47 

57

55

56

57

57

57

57

57

57

57

达标学校比例

%

83%

100%

97%

98%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达标学校总数

20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达标学校比例

%

9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说明:1.本表系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所列10项核心指标。

2. 10项指标设100分,计分低于80分的学校视为不达标。

3. 县域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合格学校标准,才具备申报“基本均衡县(市、

区)”资格。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根据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南县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23、0.21,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学校

差异系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综合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小学

全县平均值

3.34

9.68

909.7

6.59

22.82

0.049

0.041

0.039

差异系数

0.165

0.23

0.35

0.33

0.26

0.15

0.18

0.15

0.23

初中

全县平均值

7.78

17.66

1569

9.26

47.18

0.0643

0.054

0.044

差异系数

0.29

0.14

0.38

0.31

0.076

0.059

0.13

0.308

0.21

说明:“全县平均值”是指该项指标全县所有学校的平均值,用于评价该县差异系数是在什么水平下达标的。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按照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20项指标进行,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核查结果是:南县得分为 97.5 分,达到规定的要求。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南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

得分

L1

L2

L3

A1.入学机会(20分)

B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

2

B2.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6

5

B3.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3

3

B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

3

B5.6—14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0%以上。

3

3

B6. 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

3

3

A2.保障机制(25分)

B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5

4.5

B8. 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6

6

B9.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8

8

B10.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6

6

A3.教师队伍(35分)

B11.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10

10

B1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6

5.5

B13.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10

9.5

B14.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4

4

B15.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5

5

A4.质量

与管理

(20分)

B16.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2

2

B17. 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

3

B18.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

3

B19. 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6

6

B20.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6

6

总计

——

100

97.5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我市对南县开展的公众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为83.65%。

综合以上结果,检查组认为,南县达到了湖南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二、主要措施与经验

(一)党政履职,教育优先发展得到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每年年召开县委常委议教会,出台了《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重点研究决定了调整完善教育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加大教育投入等实质性问题。建立了办教育联系点制度,县五大家领导、县直有关单位分别联系支持一所学校,帮助学校做好控辍保学、班子队伍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条件改善、学生资助等工作。2015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共5次,研究解决了不少教育问题。明确了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乡镇、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调研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以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保学控流、改善办学条件为工作重点,积极扶持发展当地教育事业。县政府制定了《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四项制度》,落实了首查免罚制度和涉校检查准入制度,全年无教育罚款。重视教育综治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校园安全月考评制度,及时开展督办整改。县政府在每所学校大门口大字张贴了“八不准”,每年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校园及周边整治行动,有效优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全面推广校车专营模式,政府拨专款对符合条件的校车给予了补贴,安装了统一的校车监控平台,完善了校车审批与监管制度,校车办从教育、交警、交通部门抽调了4名专干,每周上路开展监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下发整改通知,交警部门在校车运行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开展巡逻,全年未发生校车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二)优化条件,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近年教师补充力度较大,其中2015年全县退休、调出等原因减少教师261人,同时通过招聘、调入、定向培养等途径增加教师156人,退补比例为1.67:1,超过了“退二补一”的要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较好,抽查城乡2所完小,教职工平均负担学生数分别为19.5人、20.4人,基本符合省规定标准。县财政对农村教师每月增加75元工作补贴,通过教师津贴向农村学校倾斜和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近年的合格学校建设成效明显,其中2015年完成了13所农村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启动城区德昌小学、实验小学等10所学校的扩容提质改造。新建了武圣宫、城郊中心幼儿园,改造薄弱学校21所,新建452套教师公租房。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2015年南县入选全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被评为全省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县,建成了南县教育城域网,“三通”建设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所有中小学教室全部安装了班班通设备并接入互联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招生工作成效明显,为进城务工子女提供了就学保障;基本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面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四是教育质量稳中有升。积极组织青少年科技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近年各项考试成绩提升较快,其中2015年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考试合格率为71.6%,保持了较高水平;体育测试成绩及格率为98.68%,在全市领先;9科一次性考试合格率为29.87%,比上年提高了2.84%。

(三)稳定投入,教育发展经费基本到位

近年南县教育经费投入逐年提高,其中2015年教育总支出69500万元,其中上级专款9225.46万元,转移支付1858万元,本级教育拨款58416万元,较上年增长10229万元,增幅21.23%;县域人口人均投入828.6元,同比提高122.46元/人,确保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落实了教育经费投入和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全年教育督学经费40万元,生均达到6.22元/人。2015年合格学校建设校均投入126万,不仅改善了学生住宿条件,还完善了现代化教学设施。校园安全管理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专项经费和校车奖补经费生均达到77.86元/人,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主要问题

(一)财政投入方面: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偏低,其中2015年分别为2.73%和1.81%,同比下降0.12%和0.04%,与要求的3%和2%还存在差距。

(二)发展水平方面: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个别学校校车未纳入公司化管理。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目前县特校尚未招生,2所随班就读试点校仅收残疾学生7名。城镇学校大班额化解仍需努力,城区小学部分班级学生数超过了45人。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矛盾。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以及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师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建议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的领导与管理,协调财政、税务部门提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充分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要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优化城乡教师结构,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要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南县县委、县政府要针对本次评估中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整改。同时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益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适当时候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益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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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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