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国发[1978]104号、湘政发[1995]18号、湘政发[1997]43号、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湘人社发[2015]4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且缴费满15年;
2、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和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与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按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确定。
4、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湘人社发[2015]4号文确定
5、职工身份只能是符合2项、3项、4项中的其中一项。1项必须和2项、3项、4项中任意一项同时满足才可办理。
三、办事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人事档案;
2、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本人申请提前退休报告(1份);
5、参保缴费的原始依据(历年缴费收据和业务征缴单原件);
6、益阳市参保人员拟正常退休公示表(一式三份);
7、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8、如档案资料不全,需提供原始凭证(财务工资发放表、车间有工种记载的原始花名册等原件),留存复印件必须有关部门盖章。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仅指审批时间)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名称:益阳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地址:世纪大厦4楼政务大厅11号窗口。
邮编:413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737-6501260
传真号码:0737-6501466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0737-65014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