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医院马路分院住院综合楼建设EPC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7-11 10:5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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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人民医院马路分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字【2016】312号、安发改【2019】第113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和单位自筹,招标人安化县马路镇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人民医院马路分院住院综合楼建设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马路镇东风街42号

  2.3  建设规模:新建住院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46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装饰装修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总投资3800.7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2000万元,单位自筹1800.7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3500.78万元。

  2.4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380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纸。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各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施工服务,以及基坑支护和简易室内装修(不含有特殊要求的技术用房等);以下区域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洁净手术室、放射科、血透室、化验室。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安化县人民医院马路分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施工,施工内容同设计内容。

  2.8  本工程投标价按下浮率报价。中标人须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5日历天内完成并向业主提交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报告。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审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基准按本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

  2.9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087">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企业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本招标项目设计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最低配备不得低于5人,即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学专业高级以上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所有专业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3.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6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拟任施工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5)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4.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07月0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4.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4.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07月14日(含)17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270878272@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08月0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迎宾东路355号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3号楼第二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4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承担60%,招标人承担40%。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应考虑上述两项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10.6、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7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于2019年07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前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并到项目招标人处开具相关现场踏勘证明,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派拟任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本项目踏勘负责人:周杨 ,联系电话:139****6307 )。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729934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化县马路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化县马路镇东风街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联 系 人:周  杨                 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电    话:139****6307                    联   系  人:刘松柏、廖海锋

  电      话:139****6655、152****9972

  Q  Q  邮 箱:27087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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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作者:责任编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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