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益国土告字[201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2014]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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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2014] 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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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五一东路201号 |
7789.77平方米(11.68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居 |
商住比为1:5,建筑密度≤30%;1.0<容积率≤2.5;绿地率≥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红线外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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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益阳市商标印刷厂破产清算组负责按现状交付 |
600 |
143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具体由拍卖师视现场情况确定 |
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以上地块,起始价不等于底价,出让契税、印花税、价格调节基金、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1、法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自然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联合竞买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的有关证明;
四、瑕疵说明:
1、根据规划要求,该用地处置后,受让者须无条件为未处置用地内的住房留进出口通道;该用地不得单独建设,开发建设时,必须与周边用地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建筑设计,统一实施,并达到市政府要求的开发规模。
2、竞得人必须向益阳市商标印刷厂破产清算组提供安置房31套,安置面积2721.56平方米,单价2750元\平方米,安置房的价款由益阳市商标印刷厂破产清算组负责支付。安置房的楼层按该厂破产清算组和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相关约定确定。
3、根据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与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协议,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3年内交付安置房,并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日内竞得人向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缴付300万元的按期交房保证金,如未按期交房,必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凡有意竞买者自2015年1月22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下午5时前的工作时间内(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下午4时前),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全称:益阳市财政局国土资源网上交易保证金专户
帐号:87031230016006328012
开户行:益阳农商银行资源分理处
五、标的咨询、展示、踏勘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可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考察。
六、拍卖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2月12日10:08分
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发改委三楼)
七、报名地址、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37-4166129 4112086 曾女士
八、本次拍卖相关的事项如有变更,均发布变更公告。拍卖有关事项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或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ygtzy.gov.cn)。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