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索 引 号:006466725/2016-254006 发布机构:市供销合作社 发文日期:2016-11-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部门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三)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业务活动,完善经营机制。监督区县(市)供销社和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执行代表大会(职代会)和理事会(管委会)的决议,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五)组织和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企业体制改革﹑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生产培植﹑社办工业﹑安全储运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扭亏增盈,监督管理全市社有资产,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供销社系统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市直供销社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纪党风﹑法制教育﹑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研究制订市直供销社系统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部门决算。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初财政批复预算为拨款406.7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为406.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60.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转移性支出(结余结转)11.4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万元、小车运行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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