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职能职责
索 引 号:yygxhz-2010-000002
发布机构:市供销合作社
发文日期:2010-11-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2.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规划和方案,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3.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业务活动,完善经营机制。监督区、县(市)供销社和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执行代表大会(职代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和发展现代农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4.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5.组织和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创新、科技开发和维稳工作,指导和组织生产培植、社办工业、安全淡季储备等工作。
6.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管理和监督全市社有资产,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供销社系统的合法权益。
7.负责市直供销社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纪党风、法制教育、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研究制订市直供销社系统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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