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6466493/2016-229313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6-08-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益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四)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统计局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8无数据,益阳市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收入总计8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增长10.27%;支出总计98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0.1万元,增长30.45%。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二是联网直报指挥中心建设开支等。

 

二、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2万元,占98%;其他收入14.8万元,占2%

 

三、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万元,占48%;项目支出508.3万元,占52%

 

四、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万元,增长13.3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9.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二是联网直报指挥中心建设开支等。

 

五、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万元,增长13.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9.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二是联网直报指挥中心建设开支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852.3万元,占87.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万元,占2%;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占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2万元,占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万元,占 3%;住房保障支出27.1万元,占 2.9%

 

六、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4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决算为40.52万元,比同口径预算安排的76.71万元,减少36.19万元,为预算数的52%,较201440.93万元减少0.1%;其中:公务接待费11.66万元(国内接待费11.66万元,共接待59批次、388人次;国境外接待费无,为预算数的38.5%,较201410.71万元增长0.8%;公务用车费28.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为预算数的62%,较201430.21万元减少0.4%;因公出国()费无。2015 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不断完善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的审批手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 年益阳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4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市统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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