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006466493/2019-1873166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9-04-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16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14.37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决算总支出为1223.47万元,占预算的100%。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1万元,实际支出1053.86万元,为预算的100%;(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实际支出1.1万元,为预算的100%;(3)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为预算的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5万元,实际支出93.35万元,为预算的1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7万元,实际支出25.47万元,为预算的100%;(6)农林水支出4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为预算的1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为预算的100%;(8)住房保障支出43.29万元,实际支出43.29万元,为预算的100%。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1.3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结转和结余91.3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1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开展工作,绩效目标的设定和预算的配置均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依规按时公开单位预决算,严格把握存量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18年,我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计9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52.4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0.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3万元;其他为专项业务支出261.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统计工作以及劳动力抽样调查、农业普查、县域经济考核、1%人口抽样调查、两纲检测、小康村及贫困村监测、投出产出调查、“企业一套表”改革和联网直报等专项业务活动以及民调中心运行经费。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依照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未出现违规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概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局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我局成立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依照全市财政预算绩效考评指标对我局2018度财政预算情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考评。通过核实数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归纳汇总等环节对绩效执行情况、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分析评价,并形成了自评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益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1.组织本系统50名干部职工到厦门大学进行了为期8天的培训。此次培训课程安排紧密结合当前和工作实际,通过模块课程、专题讲座、案例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思维碰撞、激发潜力,提升了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的。

2.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专题,结合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更新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每季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专题集中学习;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统计分析培训、国民经济核算知识培训等专题培训。相继组织区县(市)乡镇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余次6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质量管控,提高数据质量

1.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分析了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了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具体工作。

2.修订了统计数据与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制定了《益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明确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宗旨,以过程控制为重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和分类监控,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

3.成立了益阳市统计执法支队,市核定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实现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专业化。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今年完成了对40个单位的执法检查和2个区县(市)、2个部门的巡查,抽查了80个数据平台报送单位的数据质量。

(三)加强名录库建设,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做实“四上”单位名录库,按照“先进库、后出数”的原则,建立单位全面、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全市统计单位名录库,为各类统计调查提供统一规范的名录框。督促达到规模的新开业(投产)、新成长企业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申报入统。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方案》要求,严格把住质量关,确保入库单位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加强与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定期召开两次部门联席会议,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

(四)加强调研分析,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将撰写统计分析列入目标管理,出台了奖励办法,鼓励干职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提高写作质量和采用率。为提高业务人员统计分析撰写水平,举办了一期统计分析培训班,邀请湖南城市学院教授罗放华为大家讲授了《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统计分析讲座》课程。2018年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58篇,其中决策参考38篇,简明信息21篇。3篇获得市委书记瞿海批示,2篇获得其他市级领导批示,3篇被市级以上报刊杂志采用,26篇分析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由于工作出色,被评为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建设成效显著

以《益阳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实现“六化”、“三中心”工作目标验收细则》(试行)(益统〔2017〕12号)文件为依据,年初给各区县(市)制定了双基年度考核任务。年中到各区县(市)部分基层站点进行了调研指导。年底验收站点14家,优秀率达50%以上,对示范创建达标先进统计站给予每个站点3万元奖励。通过考核奖励,各乡镇(街道)统计站数据质量较往年有质的飞跃,基层基础建设有明显改善。

(六)加强民调工作,结果运用广泛有效

实行阳光民调,主动接受考核单位、委托单位的监督。全年多领域开展16个调查项目,完成成功样本量近4万个,收集群众意见3千余条,调查领域涉及“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等方面。同时强化调研分析,全年共撰写民意调查报告13篇,均得到委托方充分运用,原文下发到各级各单位,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组织协调,“四经普”工作序时推进

1.扎实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方案》要求,严格把住质量关,按照“先进库、后出数”的原则,确保入库单位不重不漏、真实准确,2018年12月止经省局审核认定,全市申报入库“四上”企业400家。

2.扎实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质量抽查,今年10月19日,全市组成8个组,对全市120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质量抽查。

3.认真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全面做好益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一)落实普查经费。2018年落实市级经费160万元。(二)组建普查机构。5月11日,印发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益政发[2018]13号)(三)完成了普查试点。6月5日—6月29日,我市在赫山区赫山街道和兰溪镇两地进行了经济普查试点工作,为经济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积累了经验。(四)组织实施单位清查。9-11月,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了单位清查。全市法人单位45081家,产业活动单位5070家,个体工商户(含无证个体户)362518户。(五)组织了两员培训。12月10日至20日,分批对全市5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了综合业务培训,为入户登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公开透明。2018年在本单位和益阳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同时,我们还对“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收支情况也在以上网站进行了公示,做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价。

(九)规范资金使用,把好“支出关”。我局经费开支按预算执行,基本支出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机关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做到不铺张浪费,开源节流。2018年度市统计局没有一起出国出境考察的情况,廉政建设情况良好,努力做到使有限的经费保证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自评,我局财政预算方面还存在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有待加强。

益阳市统计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5: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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