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益阳市统计巡查方案

索 引 号:006466493/2017-278941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7-03-0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强化统计工作管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益阳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益阳市统计巡查方案》。

一、巡查目的

为全面贯彻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执行全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服务保障。

二、巡查对象

2017年,市统计局统计巡查对象为:桃江县、安化县、市电力局、市商务局。对于巡查的两县的乡镇及其直属部门等统计调查单位抽查,将重点对年度数据波动异常,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关注相对集中的情况,再另行确定。

三、巡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政府统计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班子配备,部门统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

(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两县两部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两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制作及保存情况、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情况。

(三)国家统计制度和省、市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各类统计报表布置情况、统计报表收集方式和渠道情况;两县联网直报一套表执行情况。

(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各专业数据质量情况,指报冒报、代填代报、虚报瞒报情况;两县发布的统计数据是否与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的一致。

(五)统计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服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遵守统计法规等情况。

(六)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两县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公布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信用信息收集报送、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等情况。

(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进展情况。两县按照规定的方案和流程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的情况。

(八)其他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四、巡查时间

统计巡查工作从6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巡查程序

(一)听取巡查对象统计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

(二)根据巡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重点进行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

(三)巡查的两县分别抽取1个乡镇、2个直属部门及2个企业进行检查。

(四)向被巡查的县政府和市直部门通报统计巡查情况。

六、巡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巡查单位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资料。查看巡查内容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

(三)现场查验。抽取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了解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及相关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交换意见。召开巡查座谈会,通报巡查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另案处理;发现的典型,及时通报,并听取巡查对象意见和建议。

七、巡查反馈

市局巡查组将巡查情况向市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出专题汇报,经审定后,形成《统计巡查意见书》发被巡查单位,两县的巡查,同时报县政府。

被巡查单位要针对统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收到《统计巡查意见书》后30日内向市统计局提交整改落实方案。

八、成果应用

市统计局对巡查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巡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公开约谈;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区县(市)的巡查结果直接与年度法治工作考核、数据质量考核挂钩;市直部门的巡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统计项目挂钩。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搞好各自的统计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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