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6466418/2017-33311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2017-01-1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益阳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3.2  预警级别

3.3  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4.2  启动程序

4.3  响应行动

4.4  信息发布

4.5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工作

5.2  总结评估

6.应急保障

6.1  物资保障

6.2  通信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责任追究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快速、高效处置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确保成品油正常、稳定供应,最大程度减轻危害后果,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湖南省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益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预防为主、强化监测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益阳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需要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新闻办、成品油主营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

统一指挥全市成品油供应较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较大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下达应急指令;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2.2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办公室

收集、汇总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提请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落实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完成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商务局  负责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市直各单位开展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供应保障工作;监督管理成品油经营活动。

市发改委  负责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价格的管理,防止哄抬价格。

市经信委  负责协调电力、通信运营商做好供电和通讯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  保障成品油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所需工作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公安局  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消防扑救工作。

市安监局  负责成品油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协调保障成品油应急运输。

市质监局  负责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成品油质量。

市工商局  防止应急状态下成品油资源外流,保障成品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成品油主营单位  负责本单位应急情况调度和处置,执行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应急工作安排。

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对成品油主营单位进销储情况进行调度。主营单位应预测预防出现紧急状况,在成品油资源相对紧张时,加大配置计划调运力度,积极组织配置市域外资源入益,争取保持合理库存。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主营单位做好成品油资源组织和调运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紧急状况。

3.2  预警级别

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分为一般预警(Ⅳ级)、较重预警(Ⅲ级)、严重预警(Ⅱ级)、特别严重预警(I级)四级,分别以蓝、黄、橙、红四种颜色表示。

3.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一般预警(Ⅳ级):

主营单位成品油市内库存量低于7天需求且成品油日均调入量比基期日均调入量减少15%以上,并持续15天以上;1个区县(市)发生突发事件急需油料供应。

3.2.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较重预警(Ⅲ级):

市内资源供应已不足正常需求70%;主营单位成品油市内库存量低于5天需求,且成品油日均调入量比基期日均调入量减少15%以上,并持续10天以上;2-4个区县(市)同时发生突发事件急需油料供应。

3.2.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严重预警(Ⅱ级):

市内资源供应已不足正常需求50%;主营单位成品油主营库存量低于3天需求,且成品油日均调入量比基期日均调入量减少20%以上,并持续7天以上;5-7个区县(市)同时发生突发事件急需油料供应。

3.2.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特别严重预警(I级):

市内资源供应已不足正常需求30%;主营单位成品油库存量低于2天需求,且成品油日均调入量比基期日均调入量减少40%以上,并持续5天以上;8个区县(市)同时发生突发事件急需油料供应。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3  信息报告

3.3.1  主营单位在成品油库存下降明显(中石化益阳分公司已低于5000吨),后续资源不足时,应立即向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将成品油列入重点物资运输予以保障;每日向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调运入库量和实际库存动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求增加本市资源配置计划。

3.3.2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电话等,接受公众的情况反映、投诉、举报等。

4.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级别确定标准与预警级别相对应。

4.2  启动程序

4.2.1发生一般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发布一般预警并启动Ⅳ级响应。

4.2.2发生较大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建议发布较大预警并启动Ⅲ级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和发布,并报市人民政府。

4.2.3发生重大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重大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

4.2.4发生特别重大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特别重大预警并启动I级响应,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

4.3  响应行动

4.3.1  一般(Ⅳ级)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1)协调机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召开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布置工作,协调解决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2)资源保障。市商务局协助和配合主营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增加本市成品油配置计划。主营单位加大市外成品油配置计划的调运力度。如属于局部地区因突发事件影响油品供应的,由主营单位从毗邻地区紧急供应。

(3)销售控制。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临时调整进销差价和地区差价,与毗邻市州价格接轨,防止资源流失,保障保供单位成品油供应。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采取调度令的形式对其它重点单位实行成品油指定供应,保障重要厂矿、重点工程的用油;对社会加油站,楼堂馆所,出租车辆及私家车辆、过境车辆实行限量加油。如属于局部地区因突发事件影响油品供应的,在相关地区实行按计划供应。

4.3.2  较大(Ⅲ级)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1)协调机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召开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2)资源保障。市商务局直接向省直有关部门和中石化湖南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汇报、衔接,协调增加本市资源配置。主营单位根据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加大市外成品油配置计划的调运力度,将有限资源集中到中心库,实行资源集中调度,有计划地控制出库。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进驻中心库,实施安全保卫。

(3)销售控制。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采取调度令的形式对其它重点单位实行成品油指定供应,对重要厂矿、重点工程的用油进行限量供应;严格限制对普通厂矿、楼堂馆所的用油供应,停止对社会加油站和其他经销商的用油供应;对过境车辆、私家车辆限量加油。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进驻中心库和成品油重点销售网点,实施安全保卫。

4.3.3  重大(Ⅱ级)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1)协调机制。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布置相关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2)资源保障。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汇报,请求加强成品油供应和运力保障。运输部门优先保障市内成品油运输,调用主营单位自备车辆、船舶运输油品。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对中心库及重点加油点实行特别安全防护,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成品油的行为。鼓励推广使用替代能源。

(3)销售控制。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价格监管,进一步抑制成品油消费。主营单位库存资源由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对保供单位成品油实行计划供应。停止对社会加油站、经销商和普通厂矿、楼堂馆所、出租车辆、私家车辆的用油供应,控制过境车辆加油,限制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加油。按地区规模大小,每个区县(市)保留1-2个加油站,市中心城区保留3-5个加油站,按照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安排进行供应。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进驻中心库和保留的加油站,实施管制,确保安全。

4.3.4  特别重大(I级)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1)协调机制。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分析事态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执行成品油计划供应的相关规定,定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2)资源保障。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请求协调动用国家储备油,市财政配套相应资金。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直接组织市内资源调运。

(3)销售控制。每个区县(市)保留1个加油站,市中心城区设1-2个特供加油站,严格实行计划供应。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对中心油库和特供加油站实行安全保卫。

4.4  信息发布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益阳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做好成品油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4.5  应急结束

成品油市场供应中断状况缓解后,且后续资源保障持续好转,应及时终止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管理。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总结应急处置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统计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报送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部门(单位)。

5.2  总结评估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

6.应急保障

6.1  物资保障

主营单位应在保障正常经营库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应急调度库存,具体为:中石化益阳分公司1200吨,增加库存所需经费由主营单位负责。

6.2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通信网络,编印各级成品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名册和通信联系方式,确保成品油应急指挥系统通信联络畅通。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本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普及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对常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责任追究

对在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成品油:指汽油、柴油、车用煤油、航空煤油等。

中心库:中石化益阳分公司会龙山油库、赤山油库。

主营单位:指市内主要成品油经营单位。

生产企业:指省内成品油生产企业,包括中石化股份长岭分公司、中石化集团巴陵有限公司。

保供单位:指成品油保障的重点供应单位,包括公交部门、党委政府重要部门及铁路部门、电力部门、邮电通讯部门、医疗救护及各类应急指挥机构。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商务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8.3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打印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