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务局2016年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6466469/2016-258176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2016-04-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益水发〔2016〕28号

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务局2016年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水务(水利、农水)局, 高新区社会工作部, 局机关各科室站、局直各单位:

《益阳市水务局2016年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已经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水务局

2016年4月18日

益阳市水务局2016年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为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立足我市实际,结合中央一号文件、水利部、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特制定益阳市水务局2016年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要点。

一、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⒈深化水行政审批改革。出台益阳市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配套完善技术评审制度规定,实行局内技术审查归口管理。

责任领导:吴正才;责任部门:办公室

⒉合理划分水利事权。修订完善益阳市水利事权划分规定,合理划定水利项目市级与区县管理权限。

责任领导:吴正才;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根据省水利厅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责任领导:张友良;责任部门: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科

三、水生态文明体系改革

⒈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确权登记试点。有重点地推进资水及洞庭湖河湖水域岸线确权登记和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对已划界确权的,设立界桩、标示,严格管理。

责任领导:罗伟运;责任部门:河道湖泊科

⒉创新河湖管理模式。推行河湖“河(湖)长制”管理模式,重要河段开展电子监控试点;推进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河道保洁工作,落实监控、督查、考核,巡查督查制度。

责任领导:罗伟运;责任部门:河道湖泊科

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推进市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张友良;责任部门: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科

四、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

⒈创新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管。在全市推行水利项目电子招投标,实现水利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公开化、透明化,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领导:蒋钦;责任部门:建设管理科

⒉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推行新建工程确权划界,开展已建工程管护范围划定试点。

责任领导:蒋钦;责任部门:建设管理科

⒊强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在南县、沅江市开展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探索“农户+协会+公司”等维修养护新模式。

责任领导:蒋钦;责任部门:山丘工程管理站

五、农村水利机制改革

⒈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模式。结合小农水项目县建设,配合省厅推行农田水利“项目村遴选”竞争立项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建设模式,开展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组织等水利建设奖补试点,扶持其成为农田水利建设管护主体。

责任领导:蒋钦;责任部门:山丘工程管理站

⒉开展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整合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农业水价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等改革力量,开展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在农田水利组织发动、项目建设、工程维护等方面系统探索,逐步建立工程建设管护机制。

责任领导:蒋钦;责任部门:山丘工程管理站

⒊创新农村小水电扶贫机制。根据省水利厅出台的《农村小水电扶贫开发集体股权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和符合市场经济的股权流转与分配机制。

责任领导:罗伟运;责任部门:农电站

六、水行政执法及立法体系建设

加强流域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配合省厅推动出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农村饮水安全条例,开展水资源管理条例、水库与灌区工程管理条件的相关调研。

责任领导:谢冬明;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抄送:省水利厅

(益阳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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