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06466469/2020-1246686 发布机构:益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0-06-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益水发〔2020〕49号

 

益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利局

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水利(农水)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局直各单位:

《益阳市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水利局    

2020年6月28日   

 

 


益阳市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工作要点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完成相关改革任务,益阳市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就2020年度水利改革工作明确如下工作要点及分工:

一、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

(一)健全节水评价制度。推进《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启动节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区县(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水资源河湖管理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二)探索水资源资产化利用。开展水资源资产化机制研究探讨,探索水资源资产化有效途径。(水资源河湖管理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二、继续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三)加快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湖长职责,利用“智慧水利”等现代科技平台提升巡河监管效率,促进各级河长湖长、河湖管理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河长制工作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四)强化洞庭湖流域协作。落实《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洞庭湖保护与治理,强化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洞庭湖水域涉水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河长制工作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三、 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五)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配合省水利厅做好对第一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的检查 ,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做法。(山丘工程管理站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六)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全市现代农业改革试点工作,选定赫山区八字哨泵站、杨堤泵站开展排灌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建设试点;根据湖区、山区不同特点,选定赫山区笔架山乡水厂和南县三仙湖镇均和水厂2处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试点,力争打造可复制的管理模式在全市推广,切实保障全市农村水利工程长效运行。(排灌建设管理站、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站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七)推进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机制。贯彻落实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关于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对策措施,健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分级监管体系,推动县级地方政府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主体责任。(山丘工程管理站率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八)推进水利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全市水利监督制度体系,明确监督清单和市县两级责任分工,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动构建覆盖全市水利行业的监督体系。(水利工程建设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九)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划界。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划界,2020年底前,配合省水利厅完成大中型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组织区县(市)完成重点小型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水利工程建设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十)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和标后履约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水利工程建设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十一)推进洞庭湖、资水流城水量分配。梳理区县(市)江河名录,编制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水资源河湖管理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十二)总结提炼洞庭湖北部补水经验。总结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一期工程实施经验,提炼示范做法。(规划计划与科技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十三)实施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合理确定生态流量,推动生态调度运行,建立生态流量公示制度、巡查制度、管理制度,强化监测监督、部门联动,切实保障全市江河湖泊生态基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管理站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五、积极推进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

(十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落实水利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问责实施细则),指导各区县(市)全面推进水费收缴工作。逐级建立台账,逐月进行调度,2020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站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十五)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水资源河湖管理科、财务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十六)研究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规划计划工作。研究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规划,做好项目建议计划申报。(规划计划与科技科、财务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六、强化水利科技创新

(十七)完善水利科技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规划计划与科技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十八)推广规划计划エ作“一张图”管理。推广规划计划工作“一张图”管理,按照省水利厅“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规划计划与科技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机关各科室站(中心)及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牵头部门对任务具体负责,参加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确保年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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