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索 引 号:006466282/2020-1255309 发布机构: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0-09-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目    录

第一部分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级监管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公路大中修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受监交通建设工程的交工检测核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

(3)负责全市公路、水运交通建设项目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业监督、指导及培训、考评工作;

(4)负责受理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

(5)负责定期发布受监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动态信息,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工程质量问题争端仲裁。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是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下辖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为综合科、人事科、安全科、公路工程科、水运工程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机关部门决算,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收入总计593.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万元,增长4.3%;支出总计60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增长82.75万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9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78万元,占72.36%;上级补助收入139.25万元,占27.64%。

三、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604.4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四、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9.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4万元,下降0.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9.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4万元,下降0.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万元,占0.5%;

205(类)教育支出 6.54万元,占1.5%;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9万元,占3.8%;

214(类)交通运输支出 396.14万元,占 89.5%;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20.66万元,占 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32.56万元,支出决算为44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3.1%。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2.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

2. 教育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4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教育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8万元,支出决算为 16.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费用及怃恤费。

4.交通运输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95.68万元,支出396.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66万元,支出20.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4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七、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的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53.5%。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因会计核算原则发生变化。2019年为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首年,部分应在2019年支出的但实际未支付的费用未确认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占8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占13.25%。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了开支;二是会计制度的变化造成部分支出未计入2019年。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无购置支出。

公车运行经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用油、维修费、通行费、安全奖励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90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各项工作检查接待费。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填报绩效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纳入交通系统整体支出绩效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332.5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7.87万元,主要为人员支出的增加。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为44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3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79.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幅1.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局机关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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