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15: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目前,市环保局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9条。

2、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领导信息1条、其他有关文件255条、执法动态5条、政务动态238条、公告公示1条、人事信息1条、法规文件38条。

3、信息公开形式:①互联网:公众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②公示栏:坚持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每季度在局政务公示栏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等内容。 

二、主要措施

2014年,我局通过逐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实施,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本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2、不断完善工作体制。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制定了《环境宣传新闻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兴环字[2014]18号),我局落实专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切实将信息公开与软环境治理、行政效能有机地结合,以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地运行。
    3、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增强我局工作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公众了解《条例》规定,学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维护自身权益的认知水平,我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领会,积极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三、存在的问题

2014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1、信息上报较为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较弱;
    2、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许多群众还不知道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

四、今后的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2、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