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06466311/2015-145492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5-04-0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1.完善制度体系。围绕省、市工作部署,加强律师制度改革、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制度建设的调研和实施,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规范和推动工作。

2.做好法律审查工作。坚持对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投诉案件处理等各类事务的法律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尽审。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许可等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经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机构人员从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二、严格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3.清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清理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适时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职行权,推动纠正个别单位和个人不作为、乱作为的不良现象。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继续认真执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监狱戒毒系统进一步推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意见》(湘司发〔2014〕9号),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减延期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等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和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探索通过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方式,建立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5.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积极推动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市戒毒所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各区县(市)司法局年内由法制工作机构牵头,联合本单位法律顾问对近3年来本单位本系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一次法律体检,摸清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

6.做好系统内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列入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市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认真参加学法用法,重点组织开展已修订出台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审批行为。积极研究、探索建立规范、统一的审批许可部门等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创新。

8.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覆盖城乡、科学适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9.抓好区县(市)司法局工作和监所执法状况考评。以区县(市)司法局工作和监所执法状况考评为重要抓手,结合警务督察和纪检监察,切实完善司法行政层级监督。以年初市局工作部署为依据,科学设定评分、扣分及加分事项,制定2015年度工作考评和监所执法考评办法,突出重点,强化平时考评,有力推动市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10.深化专项评查。推动全系统深入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在区县(市)司法局评查的基础上,视情况开展投诉处罚处理、减延期案件和规范性文件抽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11.深化执法公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的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执法文书和执法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深化以警务公开、所务公开等为重点的执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继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书,减延期决定等执法文书网上公开。

12.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按照省司法厅和《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完善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机制。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办法,拓展监督案件范围,完善监督案件程序,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四、抓好案件办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1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适应行政复议工作新要求和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简化复议案件申请手续,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力求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以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向涉案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修改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14.认真开展听证和案件统计备案工作。根据执法活动的需要,依法组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督促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等各类案件的统计和备案工作。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15.带头信仰和坚守法治。要教育引导在法制、执法等岗位工作的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打牢严格执法执业的思想根基。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案件办理上都能体现公平正义。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的考核评价,对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16.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当前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繁重,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强戒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使法制工作的人员力量与其在新的形势下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要将懂法律、懂业务、肯钻研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工作队伍中来。

17.扎实开展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培训。年内,各区县(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要带领本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和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市局将适时举办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培训班,组织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处罚、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和复议应诉等的程序和要求。各区县(市)司法局也要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证申领、培训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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