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1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4年,我局根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府办《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4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在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强化职责

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是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前提。我局拟定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从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着手,有针对性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明确了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

三、主动公开,务求实效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编制和公布了《益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益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在第一时间将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公告通知、服务指南、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公布在市政府和本单位两级网站上,并定期进行更新,以方便市民进行查询和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的规章制度和我市司法行政的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在市政府和本单位的网站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四是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和信息公开的新平台——益阳司法行政网。7月1日,本局门户网正式上线运行,为公众及时了解我市司法行政动态、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办理司法行政相关事项提供了一个政务信息平台。

2014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条,在益阳司法行政网和益阳门户网上发布信息284条,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动态、财政资金等信息,自7月建立益阳司法行政网以来收到在线咨询5次;在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96条;在法治益阳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信息29条。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创新不够。工作还停留在市政府怎么安排,我们就怎样部署的层面,创新意识不够。二是信息报道量还有待加大,主要局限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机构职能、服务指南等内容。三是在公开办事的程度以及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推进益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