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0646659X/2016-250344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2016-03-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益阳市公安局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公开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为“平安益阳、法治益阳、丽都益阳”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全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严格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界定并标注公开属性”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户口迁移程序、标准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公开出入境证件办理程序时限;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原则等信息。以重点领域公开的突破带动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继续完善依法申请公开的法核、密核等措施,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举报办理工作、主动沟通和典型案例分析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升级改造“依申请公开”系统,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和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规范、高效办理。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各级简政放权的力度,特别是区县(市)行政审批权力下放乡镇的力度,充实基层的行政审批权力,延伸政务服务触角。按照“进中心审批,在中心办结”的要求,赋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和办理权限,减少不必要的层层签批,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凡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审批事项,杜绝双轨运行、“两头受理”;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确保办事群众“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四、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把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强化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

五、拓展创新公开渠道。紧盯群众需求,紧跟先进技术,进一步做优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益阳公安“一网双微”(微博、微信、网站)新媒体平台;优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功能,综合运用图表、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实现可视化表达,让政策解读更加生动鲜活。

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市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信息发布和工作考核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回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努力构建政务公开制度管理体系。

七、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扎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高效规范的审批办法,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升级行政审批、治安、交管、出入境、消防等警种业务系统,努力加强基层为民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机制,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为民服务全覆盖、零距离。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意见》、《条例》,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联络员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定期向市局政务公开办上报工作情况。建立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定期检查督导,定期听取汇报,推进工作落实。落实《意见》和《条例》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做实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收集整理资料,通过专家授课、案例分析、座谈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

九、切实加强考核监督。市局政务公开办以及政治部、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相关责任部门,要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时发现不足,研究对策,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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