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益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为目标,大力推进“民本公安、法治公安、效能公安”建设,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凡《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公文类政府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依法予以公开。围绕“警务改革”、“四项建设”和各类专项行动等,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800余条,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实现公安施政与舆论、民意的同频共振。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和举报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改进完善申请办理和举报受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举报人的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或举报事项,加强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有效防范涉法涉诉纠纷和负面舆情。

(三)推进热点信息公开。市局成立专班,及时收集群众对政务、警务信息的需求,提供全天候、便捷式、人性化的公共服务,如在益阳公安门户网站主页上及时更新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点工作,设置“预警信息”栏,及时发布重大警情、治安动态、交通路况等安全预警信息300余条,主动满足公众查询信息、了解政务的需求,网民留言称赞其为“平安指南”。 2015年,市局共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5次。

(四)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一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5年,市局起草规范性文件2个,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落实了“三统一”的要求。二是认真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制定《益阳市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采取座谈会、协商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2015年11月11日,市局交警支队制定的《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禁止公路客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和《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禁止公路客运车辆通行工作方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严格经过了听证和评估。三是全力推行执法公开。升级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做好集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涉案财物措施及照片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办案办事流程公开、基层服务及监督电话公开、执法问题投诉为一体的“六公开一投诉”的公开平台。从推广至今,共公开涉案财物照片2438份,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066份。

(五)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深入推进“益阳公安服务在线”建设,开展全市公安门户网站普查,推进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提高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交警、户政、出入境、治安等8个警种的65项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其中23项实现网上办理或预约办理服务。设置“网上咨询”“网上查询”“举报投诉”“舆情在线”“局长信箱”等栏目,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话语权。同时,开通“益阳市公安局”官方新浪微博,以派出所、警务室为单位,开通辖区QQ群、警企QQ群、警校QQ群等,统一链接到服务在线,24小时在线答疑,发布警务资讯、提供帮助等,实现警民网上交流,促进警民关系良性互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2015,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创新举措,深化应用,拓宽服务,努力让网站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抓好日常的督促指导工作,切实增强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益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益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益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通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落实。

(三)加强制度保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不断建全完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重点公开项目的实施方案,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得到有效公开。进一步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构建全方位的公开方式,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树立公安机关“阳光作业”的良好形象。

 

益阳市公安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