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006466661/2022-1657862 发布机构: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09-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益阳市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国家和省分别制定了《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陈竞市长专门作出批示,要采取可操作性的措施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贺辉常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我委联合市统计局对全市服务业企业(单位)进行全面调研摸底,了解和掌握我市服务业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措施》的征求意见稿。随后以书面形式征求了18个市直部门意见,共收到10条修改建议,综合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措施》。

二、《措施》出台目的

2021年益阳市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为39.7%,规模以上服务业入统单位数117个,实现营业收入72.68亿元,在全省排名分别为第13、12位。针对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中明显偏低,企业总体上仍处于小、散、弱的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到202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220家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超1100亿元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三、《措施》依据和标准

在《实施意见》起草的过程中,我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战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以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2025)》,作为起草和修改《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全面遵循国家发改委《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湖南省“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本基本精神,并细化、具体化。

四、《措施》主要内容

一是设立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进行资金奖励。设立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企业分离生产流程中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对分离后的入规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3家以上企业的,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入库或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市内企业,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奖励100万元;对首次晋升5A、4A、3A、2A级并入规的物流企业,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服务业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中华老字号、中国特色商业街,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业标准试点单位、湖南老字号等,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要素保障上给予支持。对创新发展区进行支持,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优先推荐申报享受各级各类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扶持政策。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内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参照所在地开发区工业企业享受同等扶持政策。金融政策上给予支持,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作用,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滚动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与服务业市场主体的特点和需求相匹配的信用贷款产品,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等动产和权利的抵(质)押贷款业务,提供轻资产类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企业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人才保障上加大力度,组织重点服务业企业前往知名高校招聘,为重点服务业企业急需用工提供即时信息发布、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的“即时快招”招聘快办服务。立足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差异、层次差异,加强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新型服务业态职业技能培训比例,培育发展服务业特色劳务品牌。充分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企业,允许园区用地单位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和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

三是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新开业、“小进规”入库服务业企业在办理注册、税务、社保、人员招聘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应为其提供便捷服务,为转型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服务业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税务Ukey和邮递服务。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服务业企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由行业所属主管部门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对按照部门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的涉事企业,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区县(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市)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对没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市)在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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