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以及《益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发改委法规科联系(地址:益阳市鹿角园路123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35585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加强网站管理、及时更新“益阳发改”公众号、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等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9条,其中:发布政务动态信息252条,通知公告116条,行政执法信息29条,政策解读22篇;此外“益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7条,建议提案办理67件,公众互动、网友来信答复28件。委网站年访问量约422619次,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1011户。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其中:立项信息18条,项目实施信息9条,规范性文件10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2年度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2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本机关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5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提供2件,全年2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印发了《2022年益阳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方案等,明确了工作内容、具体任务和责任科室,并抓好责任分解,还将落实情况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绩效评估方案进行考核。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法规科及时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委信息中心加强网站专门管理,按要求对委网站政务公开平台页面进行升级。通过“益阳发改”公众号,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二是及时更新和补充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内容,做到公开与更新同步进行。三是抓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监管平台的管理与建设,推动网上办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抓,法规科具体牵头,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科、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科室(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经费有保障。同时信息公开严格按流程报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相关科室(单位)提供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委领导审定后,由法规科专职网管员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准确,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便捷从我委获得政务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条例》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梳理调整,制定完善了《益阳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益阳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益阳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则》等制度作为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行为规范,健全了政府网站、委网站、政务服务、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公开督查通报和检查考核等机制,从而保证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还需不断优化,二是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理顺。三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程度不够高,信息公开平台在资源整合、内容发布及功能设计上还需进一步优化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从以下方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人员能力素质。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栏目内容的建设,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力求信息发布的真实、全面。三是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众获取信息渠道,加强网站功能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便民、网上办事的服务能力。四是认真执行《益阳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和《益阳市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渠道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五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