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政府金融办法治建设报告

索 引 号:szfjrgzbgs/2024-1919930 发布机构:益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4-03-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2023年度市政府金融办法治建设报告

  (2024年3月)

  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提高法治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2023年5月16日,我办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要负责人围绕依法治国等内容上了党课,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办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沈晓明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我办2023年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三是组织全体干职工积极参加湖南干部教育在线各项学习考试,学法考法参学率、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为加强依法行政力量,鼓励干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023年,我办有8名同志通过了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二)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照国、省、市制定的制度和流程实施行政审批,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相关事项的报审程序。截止目前,涉及我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取消了“典当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项、承接省级赋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5项(其中融资担保机构5项、小额贷款公司6项、典当行4项)、县级事项6项(典当行6项)。二是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制度,涉及我办的政务服务8个大项,29个子项均已进驻市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结合我办非高频事项实际,采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市民服务中心金融专区农商行窗口综合受理的方式办理,实施清单事项办理深度均实现三级及以上标准。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档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布事项办理清单,并同步纳入省“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小程序、“益阳市一窗受理服务”等服务工作平台。

  (三)推动减费让利,持续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会同人民银行益阳市分行督促指导银行机构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发挥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截至12月末,全市一般贷款、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分别下降10、5、12个BP。二是深化“金融生态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各县市区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城市”创建工作,不断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23年南县经开区和武圣宫镇分别被授予“金融生态良好园区”和“金融生态良好乡镇”。三是建设益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长沙、娄底等多地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金融办向市政府建议我市借鉴娄底市做法,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双牵头,市城投集团具体承建、运营;组织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城投集团召开了专题调度会议,为平台建设明晰路径。7月17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台建设项目,同意由市城投集团为建设单位,按程序进行立项、建设、运营。经过项目立项、技评、财评、公开招投标和项目建设,11月29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一是聚焦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我办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指导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选取非法集资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刑事处罚案件,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创新性开展“五个一”集中宣传方式,指导南县武圣宫镇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广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我办组织区县(市)政府金融办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参与2023年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赛,我办工作人员获得2023年湖南省首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竞赛三等奖。在我市金融服务窗口设置专门法治宣传标语。强化企业对涉及非法集资类及其他金融风险类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引导企业守法遵法。二是聚焦防范非法集资普法。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办开展了“两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6月,我办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自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七进”集中宣讲活动共计1117次,参与群众21.13万人次,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刊印份数、播放次数21390次,网络宣传(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发布原创作品数109篇,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16.43万次,互动宣传覆盖人数28.1万人次,针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发送短信65.54万条,户外广告宣传品17.5万多份、次(大型LED屏幕、海报、展板703份;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广告、楼宇电梯广告等1057次;传单、手册、赠品等17.54万份),各类新闻媒体报道48次,创造发布防非短视频12个,微信朋友圈推送视频宣传覆盖人流量达百万人次,全市营造了浓厚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氛围。三是聚焦《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我办成立了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严格对标中央、省、市工作要求,高位推进落实。积极动员全市金融系统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先后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标语,利用营业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宣传引导,极力营造让广大民众做到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的浓厚宣传氛围,帮助广大民众提高对有组织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武器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四是围绕“12 .4”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我办组织开展了宪法集中学习、集中宣誓,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一系列活动,通过银行、保险机构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宪法宣传标语铺天盖地宣传,扩大宣传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办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办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力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较好地完成了法治益阳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带头学法尊法守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办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等。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崇尚法治,带头钻研学习宪法以及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增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自觉性、坚定性及责任担当。年初参与制定了《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严格守法,依法用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结合实际牵头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办法》等制度,对照梳理我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市政府金融办权责清单目录》,及时完成了国家和省级目录比对、目录梳理及目录新增工作;牵头完善了《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涉法事务办理工作流程图》,2023年,我办对外拟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由法律顾问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强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阵地。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八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抓、科室具体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3次,组织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我市企业以及居民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结合不紧密,法治学习抓在经常、融在日常、用在平常还不够。

  二是普法方式针对性较弱,缺少法治宣传的亮点措施和形式,法治宣传形式以拉横幅、发传单等传统方式为主,宣传渠道还不够多元。在防非处非领域,针对老年人群的宣传抓手还不够多,针对性、有效性还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办将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发挥法治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业稳定发展。

  (一)加快制度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加快权力内控体系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深入推进内部请示报告制度,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强化监督检查。

  (二)加强法律培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法、法治讲座、考核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组织工作人员考取执法资格证书,壮大执法队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社会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检查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宣传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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