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信访局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主要是指一楼地坪)的清扫与保洁,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科室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一次打扫,科室之间每周一轮换。
2、会议室、接访室、走廊、厕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门人员每天进行清扫与保洁。做到无垃圾、无污秽、无异味、无死角。各科室办公室由各科室自行负责打扫。
3、禁止在机关院内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办公区内的树木、花草应加强养护和整修,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全局干职工进行除草和整修,不准损毁、攀摘花草树木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
二、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科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 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4、 会议室、接谈室等公共场所应张贴禁烟标志,禁止吸烟。
三、督促检查
办公室负责对本局的卫生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对卫生做得好的科室和职工提出表扬、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行批评并责令采取整改措施。
益阳市信访局办公室
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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