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开通二周年
湖南省“人民来信绿色通道”
开通二周年
------方便群众服务人民------
使用条件:
使用“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反映问题和诉求的信件,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信封、亲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字样。“人民来信”不包括挂号、特快专递等有特殊要求的信件。
使用范围:
“人民来信”的邮寄范围是: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包括省、市(州)、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省、市(州)、县(市、区)长;副省、市(州)、县(市、区)长以及同级信访工作机构。
从2009年3月1日起“人民来信”使用范围扩大到:湖南省行区域范围内的乡(镇)以上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县级以上人大、政协及其领导同志以及法院、检察院及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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