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信访局2015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01 08:37 作者: 来源:益阳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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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信访局(市本级)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信访局(市本级)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并为市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来信批示件的情况;负责交办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市赴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抓好全市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只包括单位本级数。其中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接访科、处信办案科、网络信访科、政策法规科、督查科、复查复核科、驻京维稳劝返科。

 

 

 

第二部分   益阳市信访局(市本级)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信访局(市本级)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益阳市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信访局2015 年度收入总计33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05万元,下降26.99%;支出总计494.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27万元,增长25.76%。主要原因:

1、我局整体搬入新办公楼后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2、设立联合接访大厅费用;3、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津补贴提标;4、专项救助资金增加;5、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案攻坚”、信访信息录入“百日会战”等活动的开展等

二、关于益阳市信访局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 33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35万元,占 98.6%;其他收入4.85万元,占1.4%

三、关于益阳市信访局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4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万元,占 80%;项目支出98.8万元,占20%

四、关于益阳市信访局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05万元,下降26.9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27万元,增长25.76%。主要原因:1、我局整体搬入新办公楼后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2、设立联合接访大厅费用;3、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津补贴提标;4、专项救助资金增加;5、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案攻坚”、信访信息录入“百日会战”等活动的开展等。

五、关于益阳市信访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05万元,下降26.9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27万元,增长25.76%。主要原因:1、我局整体搬入新办公楼后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2、设立联合接访大厅费用;3、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津补贴提标;4、专项救助资金增加;5、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案攻坚”、信访信息录入“百日会战”等活动的开展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395.6万元,占 80%;项目支出98.8万元,占20%

、关于益阳市信访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19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三公经费、物业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采购费等;项目经费支出98.8万元,主要包括:信访专项救助资金。  

七、关于益阳市信访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关于益阳市信访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用14.43万元(国内接待费14.43万元,共接待180批次,1960人次),为预算数的55.5%,较2014年公务接待14.46万元下降了2.07%;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5年无公务购车项目),公务用车维护费用16.1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为预算数的89.78%,较201417.08万元下降5.39%;2015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开支。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 年市信访局政府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信访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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